6月8日,从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我市首设“关爱卡”制度,以资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首批有17个见义勇为个人或家庭享受此待遇,获殊荣者每月将得1000元救助金。
从今年开始,在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特困人员及家庭中,启动“关爱卡”制度。
“关爱卡”制度规定,资助对象必须是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家庭,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致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社会反应良好,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每月,由基金会发给受助对象每人(户)1000元救助金,周期一年,本期由今年元月算起,至12月。确定下一年度受助人选时,再由基金会组织进行评比及年度审核,同时规定,受助对象不能连续三届获得资助。
首批受助对象共有17个见义勇为个人及家庭。确定人选前,先由各区推荐,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严格按条件确定资助对象。
受助人员情况在今日本报二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关单位、组织和群众对上述人员有意见,可口头、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地址:江岸区张自忠路7号4楼,邮编430017, 电话85395446 85395455;也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7-59222222。
武汉见义勇为人员补助标准
英雄 奖金10万元
英雄群体 奖金15万元
先进分子 奖金3万元
先进群体 奖金5万元
慰问金:
牺牲人员
第一次慰问亲属1万元
元旦春节期间慰问5000元
受伤人员
首次慰问5000元
元旦春节期间慰问3000元
抚恤补助金:
1至4级伤残的人员一次性发放2万元补助金
5至6级一次性补助1.5万元
7至10级一次性补助1万元
助学金:
见义勇为人员本人或配偶、子女因家庭经济贫困上学难,每人每学年资助标准
中专中职(高中)生8000元
大学(专科)生1万元
特殊困难救助金:
见义勇为人员或直系亲属,因发生重大疾病或灾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万至5万元。
其他:医疗、误工、生活补贴等及享受相关的红色旅游费用。
按国务院相关规定,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再结合我市补助求助项目统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所获补助救助金将超过60万元。(记者冯劲松 实习生胡蝶 通讯员黄利 朱旎)
责任编辑:黄兴
标签:武汉, 见义勇为, 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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