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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引发该不该见义勇为争论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4-08-05 08:49:36

   近日,教育部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向公众征求意见。新版《守则》合并了以往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将70条要求精简为9条,并删去“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等表述,同时提出了“控制上网时间”、 “热心志愿服务”、“低碳环保生活”等新要求。《中小学生守则》“变脸”引起了各方关注。

  校方观点

  和平里四小副校长张莉:

  新版《守则》更易记忆
 
  在我们学校,小学生守则在每年开学的时候都会让学生重温一下,因为它是对学生行为的一种要求和规范。我们要求每个班级都根据《守则》制定自己的班规,而“班规”是随着学生们年级的升高,每年都重新修订的,今年各班的班规肯定会根据新《守则》补充一些新内容。
 
  我发现新版《守则》比旧《守则》条理更清晰了,把内容概括成了“三爱、三讲、三护”,对小学生来说,记忆起来比原来方便多了。旧版《守则》里没有这样提纲挈领的概括性短语,最初我们也曾经要求学生们把《守则》背下来,因为觉得背诵之后方便对照着去做,但后来发现背诵全篇《守则》太难为孩子们了。而新《守则》的9条每条都有概括性的短语,对小学生来说,记这几个小短语就容易多了。
 
  35中校长朱建民:

  中、小学生“守则”应分开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对原来的《守则》和《行为规范》进行了精简,这是好事,但我认为,中学生和小学生的《守则》还是应该分开制定。因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有不同的特点,教育的重点也各有侧重,小学生6至12岁,侧重于习惯养成;中学生12至18岁有青春期的特点,也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他们和小学生需要关注的东西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学段的《守则》分开制定会更有针对性。
 
  另外对于“见义勇为”,在新的《守则》中没有提到,我倒认为这种精神还是应该提倡的,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要让孩子首先学会保护自己,在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对别人伸出援手,也就是说,要对“见义勇为”设置前提。
 
  专家观点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

  新《守则》仍缺乏“实操性”
 
  教育部此次对《学生守则》的修改把以前繁冗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合并为简洁的9条,这种“精简”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教育就应该用最简明的方式进行。但是细看新《守则》中的条款,就会有些遗憾,因为它还没有达到“现代教育”的境界。
 
  首先是用词不够“孩子气”,看起来仍然是一份“居高临下”的“文件口气”,例如“践行垃圾分类”、“体验劳动创造”,这样的表述方式不是学生熟悉的,孩子们不易产生亲切感。
 
  而且,既然是《守则》就应该是一条“底线”,至少应该是一条“规则线”,但新版《守则》仍然没有界定清楚这个概念。有的内容限制得比较清楚,例如“按时完成作业”、“红灯停绿灯行”、“控制上网时间”、“防溺水不玩火”等,但很多内容仍然是倡议性的,比如“乐于探索”、“有责任心”、“低碳环保生活”,你会发现这些倡议性的提法不够具体,缺少实操性。
 
  家长观点

  “见义勇为”应该改成“见义智为”
 
  家长们对新版《守则》的反应拥护的占多数,在家长论坛里,不少人认为“教育部进步了,务实了”。有家长称赞新的《守则》比老的有很大的改进,更贴近生活,让中小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操作。
 
  而对于是否该删除“见义勇为”这一条,家长们的态度分为两派。支持派认为,孩子能保护好自己就不错了,不应该提倡“见义勇为”。一位家长留言:我从儿子小学时就教导他,见义勇为这种少年、儿童力所不能及的事情不要做,你自己的生命比任何人的都珍贵。
 
  而也有网友担心删除“见义勇为”会使“老人跌倒不敢扶”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有家长认为“见义勇为”应该改成“见义智为”,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关键是成年人不能老是为孩子们树立“见义不为”的反面例子,否则一切教育都会等于零。(记者 李莉)

责任编辑:余玄
标签:中小学生守则,见义勇为,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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