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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今年公开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来源:陕西晚报 发布时间:2014-08-19 09:16:53

    记者8月18日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今年继续面向社会为84个县(区、市)公开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9月11日起开始报名,12月31日前聘用人员将分配到岗。

  招聘条件
 
  18~40周岁 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此次将面向社会为陕西省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此次招聘条件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1974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4年9月10日之前)。
 
  聘期待遇
 
  每月工资为2300元至4200元
 
  “工资最低在2300元以上,如果在社区担任一定职务,最高可拿到每月4200元左右。”据陕西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同时,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报名程序
 
  特困家庭人员可免交考试费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据悉,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民政网(http:// shaanxi.mca.gov.cn)和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等网站将统一发布公告。
 
  9月11日零时~9月16日24时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收费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19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公益岗位工作逾3年

  退役士兵获荣誉均可加分
 
  记者从省社区办获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应聘人员应在9月24日17∶00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区、市)民政局初审。
 
  弄虚作假者3年内

  不得参加社区招聘
 
  记者获悉,此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为闭卷笔试,全省统考,满分15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体检和考察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陕西省上将对拟聘人员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依据《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聘用人员与区(县)社区办签订聘用合同。各县(区、市)民政局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此次招聘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民政厅:(029)87290512 87297150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报考人员
 
  请注意这些时间
 
  9月11日0∶00~9月16日24∶00网上报名
 
  9月11日8∶00~9月18日18∶00网上资格审查
 
  9月11日9∶00~9月1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纳50元考试费用
 
  10月21日0∶00~10月24日18∶00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9∶00~11∶30 笔试考试
 
  11月4日10∶00 公布笔试成绩
 
  11月7日12∶00 在陕西民政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12月31日前 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责任编辑:刘怡
标签:陕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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