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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来源:江西省卫计委 发布时间:2014-08-20 10:07:21

  南昌市从2014年8月起,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药制度的基础上,全市所有非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销售占比要达到30%,2015年基本药物销售占比要达到50%,2016年基本药物销售占比要达到70%,到2017年实现与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并轨,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

  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药物按照江西省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价采购,统一配送,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各城区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零差率销售补助根据江西省2012-2013年的补助标准要求由省、县(区)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省补助部分未下达之前,暂由市、区财政各投入一半,等省里补助到位后,按省里有关精神补偿。

  南昌市卫生局副局长雷强表示,南昌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建设的步伐,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街道社区,实现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控制。

责任编辑:俞菲
标签:南昌,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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