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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社会救助撑起民生保护伞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4-08-25 18:38:34

  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城市"三民"救助、救灾救济、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等为辅,结构较为完善、功能较为齐全、惠及所有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这是康巴什新区近年来形成的有效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体系。

  据了解,辖区内现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96户、494人,农村低保对象175户、305人,五保对象 21人,城镇集中供养"三无"人员6人,三民定补人员32人,孤儿3人,重点优抚对象13人,70周岁以上老人627人,其他贫困对象近2000人。为了让这一人群的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新区采取了多项措施,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低保制度全覆盖无死角

  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健全社区、街道、民政局三榜公示的"阳光"低保评审机制,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使低保户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针对农村转移进城贫困户生活方式转变、生活成本增加等问题,积极打破户籍限制,将生态移民贫困对象全部纳入城市低保范围。2013年,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25万元、城市低保金201万元。2014年,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5元,达到每人每月405元和535元。

  救灾救济体系保障基础

  及时修订《康巴什新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对救灾工作职责、组织体系、应急措施和应急行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下一步救灾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每年列支5万元储备救灾物资,为应急救灾提供后勤保障。加强灾情信息员培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全力做好灾情上报和处置工作。

  医疗救助体系温情救护

  扩大救助范围。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城乡低保户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将20种大病纳入救助范围,对患大病、重病,生活困难的征地户,酌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比例。坚持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相结合,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在封顶线内给予全额报销,残疾人医疗救助按80%报销,其余救助对象按50%报销。完善救助方式。对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对已完成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和限额资金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

  临时救助体系扮演 "及时雨"

  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设立救助前站,开展暖冬行动,加强重点巡查,实行24小时救助。对因住院看病、子女就学等急需用钱的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

  供养机制全方位保障特殊群体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供养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000元、7200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1100元,孤儿分散供养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160元 ,"三民"定补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40元,五保及城镇"三无"人员供暖补贴达到每户1600元,2013年共发放各类供养金54。67万元。继续提升集中供养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投入180余万元完成康巴什敬老院改扩建,进一步改善了敬老院居住环境和设备设施,提升了服务水平。

  残疾人社保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

  落实残疾人特惠政策,为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农村牧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城镇精神和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农村牧区精神和智力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通讯员 王一涵 刘耀)

责任编辑:李姗
标签:鄂尔多斯,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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