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生曝光台

社区公章"减负令"已下发半年多仍停留在"纸上"

来源:东方圣城网 发布时间:2015-06-11 11:10:26

  证明“我妈是我妈”、“我是我”有多荒唐?随着北京市民陈先生在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的事件被曝光后,立刻引来全国民众的一片“吐槽”。然而,记者近日走访济宁城区的多个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山东济宁每个“万能”的社区居委会也都在承担着各种“开证明”的任务。其中,“奇葩”证明还真不在少数:譬如“证明夫妻是夫妻”、“证明子女不孝顺”、“证明父亲不疼女儿”、“证明作风正派”……

  社区声音每天开出的证明信足有二十几张“现在开证明是最困扰我们的问题,面对居民各种各样的开证明盖章需求,有的时候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9日,在古槐街道吉祥社区居委会,一位有近二十年居委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每天开出的证明信足有二十几张,像什么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更是经常发生。
 
  “我们开具的证明有上百种,有些证明是否为本辖区的居民,还有些迁入证明,我们开具时都比较顺利。但有时需要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收入、老人是不是在家里去世的,这些我们居委会就无从查证了。”这位工作人员说,在她工作的这些年里,有些证明信她觉得居委会没有权利开。
 
  古槐街道的工作人员陈萧告诉记者,一些“奇葩证明”出现的最直接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信息没有共享。陈萧说,这些“奇葩”证明大多不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但相关职能部门一再要求居委会开证明,不但市民为之劳碌奔波,居委会工作人员也深感无奈。
 
  市民来街道开具证明信

  社区现状
 
  开具的证明多达160多项济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副科长井涛向记者介绍说,根据2012年、2013年的调查结果,我市城市社区依法协助的事项5项、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公共服务事项15项、政府职能部门或街道转稼的事项8项、需要盖章或出具证明等事项23项,共计20多大项160多小项,平均悬挂各类牌匾20块,平均每年接受检查48次、参加会议146次、参加创建评比活动28项。
 
  “目前在我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严重。”井涛说,现在市区各个社区承担着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各类任务足有160多项,这些任务占到社区工作人员很大的工作量。然而,由于社区本身无执法权及调查权,在工作中,很多时候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杜绝“万能章”,捋清权责是关键井涛告诉记者,居委会并不是政府一级组织,而是属于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公章也不具备行政职能。而从这一点来看,社区的公章使用不能超越居民自治的职责范围,若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公章出具的证明也是不具备证明能力。
 
  井涛说,对于社区公章近乎演变为“万能章”的现状,他认为,清理社区盖章事项,规范社区印章的使用已经迫在眉睫。“现在应对社区现有的盖章项目进行清理,明确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协助盖章的项目。另外,对于一些单位新增要求社区盖章的项目,应按照相应的管理体制,分别由上级部门审核把关。”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准入制度,让责任单位以项目的形式入住社区,这样以来,居委会的公章也就变的更加有权威性;还可以积极培育发展社区内的社会组织,用第三方力量承接转移政府部门的一些职能,或许可以更好的解决“万能章”这一乱象。
 
  “减负”工作未落地,社区仍很忙去年11月份,省民政厅等10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明确了30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确实应由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的工作事项,同时对社区居委会公章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公章适用范围的各类证明。其中要求,山东省内的社区居委会的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能如实掌握的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职工和居民社保、计划生育婚育情况、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
 
  对此,井涛告诉记者,早在今年年初,我市多个部门也联合下发了有关社区减负的相关规定,但实施的情况,却不容乐观。(记者苏茜茜 通讯员房业美)

  瞧瞧居委会开的奇葩证明
 
  “我妈是我妈”、“我哥是我哥”时有发生居民的生老病死几乎都能和居委会扯上关系。居民一旦去世,财产需公证,因而“到居委会开证明”成了市民绕不开的问题。不少居民在办理继承财产事项时,就会被公证处要求出示居委会开具的“我妈是我妈”、“我哥是我哥”这类证明。“这些年最常见的也就是财产继承需要出示的家属证明。”陈萧告诉记者,若家里的老人或亲属去世后,要想顺利继承财产需要理清的关系太多了。
 
  “就拿一个普通的遗产继承事件来说,倘若说多个子女想要继承一处房产,这房子的产权为他父母个人所有,且他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这就需要除房产权属证明外,这几位子女分别出具他们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而这些证明都需要社区或公证处证明来理顺关系,但一般公证处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会首先需要当事人前往其父母所在居委会开具亲属证明。”陈萧说,她之前还遇到过一个类似的问题,辖区内的一对老人去世后,五个子女到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公证处要求居委会给他们开具亲属证明。“遇到这种问题时,我们居委会也非常头疼。首先,五个子女中,两个女儿已经外嫁,有的还在外省生活,户口也已经迁走,居委会对她们根本不了解。没办法,一般这类证明,我们也只能依靠其他证明人联名的形式进行。但事情的真实性,我们却无从查证。”
 
  要求居委会开具“姐姐不孝顺”的证明信“前几天,就因为开证明信,我们社区被闹得鸡犬不宁。”古槐街道吉祥社区工作人员刘运兰告诉记者,社区辖区内的一位老人有两个女儿,小女儿在国外,老人跟着大女儿生活。几个月前,小女儿从国外回来,突然有一天来到居委会,说要让居委会开具一张她姐姐不孝顺的证明,称这样方便将老人带到国外生活。“带老人去国外尽孝心,我们绝不反对,但我们毕竟不是她们的家人,这个姐姐孝不孝顺不能任凭居委会说了算。”刘运兰说,这种证明信居委会从未遇到过,如何开具,是否能开,都让她把握不准。当居委会拒绝了这名女子的请求后,她当场发飙,直接将手中的资料砸到了刘运兰的脸上,一阵谩骂。“这种证明,我们确实无从了解真实情况,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没法开。”刘运兰说。
 
  这些证明,咱可以不去社区
 
  亲子关系证明——亲子关系证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开具,派出所能够根据户籍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并开具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派出所出具,老人生前有工作单位的,也可以去老人生前工作单位或单位退管会查找其生前填写的个人档案材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精神病史证明——建议到精神卫生中心开具。
 
  个人收入证明——应由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出具。
 
  失业证明——可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具。
 
  房产证遗失证明——可去房地局补办或要求房地局帮助出具相关证明。
 
  身份证遗失证明——建议向派出所详询。
 
  助动车购车发票遗失证明——建议与原购车店家协商,由对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夫妻关系证明——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出具。
 
  民族成分更正证明——户口簿登记变更由公安管理,建议至派出所咨询。
 
  包裹收件人姓名笔误证明——居委会可以在确认居住情况后,向邮局出具居住于包裹所填收件地址内的人为何人的证明。居民可持该证明与邮局进行协商。

 

责任编辑:吴颖婕
标签:社区公章,社区,居委会,证明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