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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与志愿服务挂钩”慈善改革传递正能量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发布时间:2015-09-11 10:30:46

  据报道,顺德龙江镇慈善会日前推出改革计划,从明年起,16岁以上的学生在申请助学时,需提交志愿服务证明。符合条件且有志愿服务证明者,将获得资助;符合条件但一年来未参加志愿服务或慈善活动、无法提交相关证明者,获助与否,将交由捐资助学的热心人士决定。该会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对开展了近9年的“博爱慈怀”助学活动作出调整,是希望受助学生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方式回报社会。而作为学生,最好的方式就是做义工。

  近年来,国内慈善方式经历了一些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是,不再将资助对象的资料进行公示,从而“既给予帮助又呵护受助者尊严”。在这样的语境下,龙江慈善会推出改革,将“受助”与“志愿服务”挂钩,自然受到了一些人士的质疑。在笔者看来,“获助需做义工”,并非“功利”与“倒退”,也不会伤害到受助者的自尊心。相反,它是一个不错的创意,传递正能量,给人以触动心灵的动力。责任和义务从来都是双向的。受助与志愿服务挂钩,当然会让受助者产生短暂的复杂心理。但持久的负面情绪,只可能是他们自己给自己的。不坦然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容易让人作茧自缚。受助不感恩、不回报社会,并不能说明受助者的精神理想有问题,但至少可以说明他们在“有勇气做我自己”方面存在不足。有识之士说得好,慈善不讲功利,这是社会对乐善好施者的基本定位;受助要讲回报,这是社会对资助对象的一般要求。前一个要求旨在确保慈善活动的纯洁属性,后一个要求是要让受助者学会做人。

  人活着是要坦然面对很多事情的。什么都无动于衷,也就什么也不能心安理得。常怀感恩与回馈之心,是最朴素的为人之道,也是最让人感到轻松的生存与发展常识。暂时贫困不要紧,要紧的是挣脱贫困过程中应有怎样的心态。有了感恩与回报社会之心,就会去努力改变现状,奋发图强;有了感恩与回报社会之心,就会不回避曾经的苦难,不忘记昔日的受助,不拒绝美好的未来;有了感恩与回报社会之心,就会在“变”与“通”的过程中,积极地与外界进行各种交换,特别是情感交换,在自己将来成功后,兴奋而又平静,快慰而不忘责任。

责任编辑:李梦婷
标签:志愿服务,受资助,慈善,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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