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工委议事规则如下:
(1)党工委负责处理社区在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等问题,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凡属应由党工委决定的事项,均应提交党工委研究并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党工委成员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工委汇报。党工委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由书记主持或委托副书记召集。
(2)党工委研究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党工委成员提交党工委办公室,汇总后经书记审定并安排。
(3)党工委议题需经书记、党工委成员把关,做好准备后上会,不成熟的议题不得上会。会议通知要提前发出,重要的议题要书面印发给与会人员。
(4)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对议题发表意见。
(5)党工委议定的事项由书记或党工委其他成员分别负责传达与落实,如需发会议纪要,则由党办拟标,书记或副书记审核并签定。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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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如下: (1)坚持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会或党支部生活会的形式,学习和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报告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