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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彦:让网络音乐滋润心灵成长

来源:青岛文明网 发布时间:2015-11-11 14:32:05

  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11月10日 新华网)

  对个体来说,音乐总是滋润心灵成长的良药,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音乐也注定能够成为这样的重要筹码。只是,当我们反观网络音乐发展的时候,看到的却是良莠不齐的现状。既然如此,当《通知》出台的时候,也就能够为网络音乐的健康良性发展注入无限活力,同时能够成为滋润心灵成长的利器。当然,让网络音乐滋润心灵成长,不仅需要《通知》出台,更需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下去,才能够真正实现网络音乐健康成长。而对于社会来说,网络音乐也是文艺繁荣的重要内容,其健康发展能够真正赋予文艺繁荣全新力量。

  网络音乐健康发展离不开简政放权。当我们进入到现代社会之后,网络音乐的发展一方面不能够处于“野蛮生长”阶段,因为“野蛮生长”会形成良莠不齐的局面,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另外一方面,对于网络音乐的管理也不能够放任自流,或者管理上面面俱到。有鉴于此,对于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来说,我们需要看到的就是简政放权的进行。按照本次《通知》要求,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优先,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主体责任。不难看出,这就是最好的简政放权的路径,减少了太多的审批流程,让网络音乐经营者有充分的自由,也有章可循。

  网络音乐健康发展也需要建立完善的惩罚机制。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一种规范来治理,更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惩罚机制。所以,当《通知》出台的时候,我们就能够看到这样的信用管理制度落地的效应。建立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能够切实加强对于网络音乐的管理和落实,能够起到有效的鞭策效应。试想,当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完善起来的时候,凡是进入到黑名单中的音乐或者经营单位,都没有了市场,不仅告诫了他们,更是告诫了后来进入到网络音乐经营中的企业。既然如此,惩罚制度的完善,也就注定需要有着如此名单的建立,而在黑名单之外更需要有退出和漂白机制,让网络音乐能够有“改邪归正”的机会。

  网络音乐的健康发展也需要赋予多元价值元素。当世界不再处于二元对立的时候,文艺繁荣市场上,也需要这样的努力,如果说二元对立是一种思维上的误区的话,那么,多元价值的赋予就是一种解药。对网络音乐来说,我们更需要这样的努力,让网络音乐有多元选择的机会。即只要在“法律没有禁止”的范围内,都可以有所作为。《通知》只是一种规范,绝对不是一种禁锢,更不是要网络音乐呈现噤若寒蝉的局面。既然如此,我们就需要沿着这样的道路,让多元化成为网络音乐发展的趋势,才能够真正滋养我们的心灵世界。(特约评论员 苏彦)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政策,文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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