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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干部考勤制度

来源:社区管理工具箱 发布时间:2015-12-16 18:38:22

  为加强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特制定社区居委会干部考勤制度如下:

  (1)社区居委会干部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2)社区居委会干部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做到有事请假。

  1)社区党委(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请假时,需分别报办事处组织部、居民科批准。

  2)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请假两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办事处居民科备案。

  3)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时,三天以内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报办事处居民科备案。

  4)如遇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请假可事后补假,需在请假条上说明原因。

  (3)社区居委会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社区干部考勤簿的填报工作。考勤簿于每月25日前,由居委会主任审核并签字后报办事处居民科。考勤员要如实记录社区干部每位成员的出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对其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取消其年终评选先进的资格。

  (4)社区居委会干部休假时,要如实地在考勤簿上填写休假的种类,病假要附医院证明,事假要附请假单,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干部(非招聘)休、病、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每日扣工资5元,每月最多扣100元;社区专职工作者休、病、事假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每日扣工资10元,每月最多扣200元。

  (5)社区干部(非招聘)连续休病假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停发所有工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聘用期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6)社区居委会因特殊情况加班者,由主任适当安排倒休,但倒休情况要如实地记入考勤簿。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服务,政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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