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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徐汇“一街一品” 构建自治共治格局

来源:中国社区报 发布时间:2016-01-05 09:06:19

  上海市徐汇区根据市委“1+6”文件精 神,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项涉及体制改革和后续推进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完成了12个街道党工委的翻牌、“1+2”街道党组织的设置和内设机构的调整,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调整机构,理顺条块对应关系

  根据徐汇街情设置了社区发展办公室和社区专项办公室,前者主要负责联系服务区域单位、优化区域发展公共环境,后者要负责强化管理服务工作,给街道发展与创新留出空间。全面梳理了街道职责事项及条块关系,形成 113 项街道“八办”工作职能及条块协同职责事项清单,细化了岗位职责,形成了明确清晰的街道部门与条线部门及六大中心的对应关系图。区财政统一为街镇和居委会两级基层服务和治理提供足额财力保障。居委会工作经费按照每年不低于10万元配置,并明确每个街镇设置 50-100 万元居民自治金,用于奖励支持社区自治项目。街道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支出按照“零基 预算”原则一般每个街道不少于 1 亿元,并根据工作需要每个街道配备500万元机动经费,用于统筹安排社区治理和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进一步做到“事权与职责相匹配、支出与事权相匹配”。

  总量调控,分类建立额度管理

  从基层队伍的综合分类、定编享遍、定额入额、薪酬待遇、考核评价、培训培养等六个方面,制定形成了包括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人事管理、专业化社工管理、社工事务所运作、街镇其他聘用人员管理、社工职业化薪酬体系、居民区及居委书记和社工的考评、基层干部的培训等10个文件和工作方案。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社区工作者、街镇机关聘用的辅助人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四大类人员,明确分类定额、分类管理的模式,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街镇和居民区各类工作人员的基层队伍综合管理体系。建立梯队化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对就业年龄段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编制、事业岗位待遇,对非就业年龄段党组织书记实行“同工同酬”待遇。明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完成首批1979名专业化社区工作者入额管理和薪酬调整工作。 通过建立“校区合作”工作机制,建立系统化的社区工作者培训体系。制定完善全区统筹、分层分级的基层队伍培训总方案,针对不同社工岗位的特点,进行系统性、分层级的全员培训。

  网格管理,提升综合管理能级

  以“天上有云,地上有格,格中有人,人能管事,事皆有序,序后评估”为建设标准,构建“一个组织体系、一套运行机制、一张统一网格、一个信息平台、一支综合力量”的城市综合管理格局。建立 1 个区中心、13 个街镇 中心,以及 X 个居民区、园区工作站的体系, 有效破解各类城市治理顽症,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鼓励各街镇因地制宜,将商圈、地铁、园区、交通枢纽、开发建设区域等重点难点区域纳入综合管理,促进网格化站点的“外循环”和居民区自治的“内循环”无缝衔接。释放综合管理效能,融合“4+X”平台功能,即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网格化管理、联动联勤、应急处置等四大基本功能,加上社区综合服务等“X”项其它扩展功能和案件信息来源,进一步推进功能整合,推动网格化管理从管街面、管市容向公共服务和管理领域拓展。重点聚焦群租、在建违法建筑、噪音扰民、小区私设地锁等顽症,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由“被动发现”向“主动发现、主动管理”转变,形成与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对接,切实提升回应群众需求的能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和权力下放,城管综合执法力量实现“区 属、街管、街用”,85% 以上人员编制下沉到街镇、配备到网格,使街道市容管理力量进一步与网格化管理模式拓展融合进一步完善了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

  打造品牌,构建自治共治格局

  积极推动“一街一品”自治共治品牌项目和治理机制培育。聚焦“凌云益公社”建设,完善凌云“益基金”和“益联盟”日常运作机制,扶持优秀团队承接凌云益基金资助项目,形成微自治资金培育孵化的良性机制。漕河泾街道探索以村规民约方式促进居民区自治,在正南小区利用业主公约等“软法”治理小区群租、违章搭建、私装地锁等管理顽症难题。在石龙路345弄建立企业园区弄管会,完善弄堂单位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长桥街道探索实践社区“无缝隙治理”,以营造社区“归属感”为纽带,通过社区自治、共治、法治等举措,实现“家在长桥,乐居长桥”的治理目标。推动居民自治项目申报,确保居民自治有经费、有制度、有项目。建立了街道居民自治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指导居民区开展自治。总结推行项目化运作的居民自治模式,形成了区级层面有关项目化运作的居民自治模式总体方案,明确了居民自治的三个基本要素,即“:载体”——居民自治平台、“制度”——自治规则体系和“抓手”—— 居民自治项目。在自治平台中,注重党组织领导、居委会指导、居民多元参与;在自治规则体系中,注重居民公约、自治章程等议事决策规则和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专题会议制度的结合;在自治项目中,注重把握自治项目的形成机制、决策机制、实施机制和评价机制,形成居民需求、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三份目录,推动居民自治的规范化、常态化运作。(供稿单位:徐汇区委、区政府)

责任编辑:李姗
标签:徐汇区,自治共治,基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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