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百科

户口变动办理程序

来源:社区管理工具箱 发布时间:2016-01-19 17:02:28

  (1)迁出、迁入的O~49周岁人口,需到社区计生办办理《户口变动计生证明》。

  1)迁出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持单位介绍信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后,再到迁入地计生部门审查,10日内将迁入地计生部门同意纳入管理的《回执》连同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一并交到社区计生办,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社区计生办给予出具《户口变动计生证明》。

  2)迁入的,申请人持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交社区计生办审核后,申请人持单位同意接收的介绍信,到所在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信,经审查手续齐全后,社区计生办出具《户口变动计生证明》。

  (2)下列情况需出具《户口变动计生证明》。

  1)县直单位之间的户口变动,到所在辖区内的居委会出具证明后方可到社区计生办办理。

  2)大中专新生入学迁户口、应征入伍、“两劳”人员户口变动的,持单位介绍信到所在辖区内的居委会出具证明后,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服务,政策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