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社区卫生诊断。
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管理部门组织领导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了解社区居民健康状况,针对社区主要健康状况和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订和实施社区卫生工作计划。
第二条健康教育。
(1)针对社区主要健康问题,明确社区健康教育的重点对象、主要内容及适宜方式。
(2)开展面向群众和个人的健康教育,指导社区居民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3)配合开展免疫接种,预防性病、艾滋病,无偿献血,生殖健康,禁毒及控烟等宣传和教育。
第三条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
(1)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社区防治。
(2)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并协助开展漏报调查。
(3)配合有关部门对传染源予以隔离以及对疫源地进行消毒。
(4)指导恢复期病人定期复查并随访。
(5)开展计划免疫等免疫接种工作。
第四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1)开展健康指导、行为干预。
(2)开展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监测。
(3)对重点慢性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实施规范化管理。
(4)对恢复期病人进行随访。
第五条精神卫生。
(I)开展精神卫生咨询、宣传与教育。
(2)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时,根据需要及时转诊。
(3)配合开展康复期精神疾患的监护和社区康复。
第六条妇女保健。
(1)围婚期保健:开展婚前卫生咨询与指导;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开展婚后卫生指导与生育咨询。
(2)产前保健:了解孕妇的基本健康状况和生育状况;早孕初查并建册;开展孕妇及其家庭的保健指导。
(3)产后保健:开展产后家庭访视,提供产后恢复、产后避孕、家庭生活调整等方面的指导。
(4)更年期保健: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更年期妇女合理就医、饮食、锻炼和用药。
(5)配合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科疾病的筛查。
第七条儿童保健。
(1)新生儿期保健:新生儿访视及护理指导;母乳喂养咨询及指导。
(2)婴幼儿期保健:早期教育;辅食添加及营养指导;生长发育评价。
(3)学龄前期保健:心理发育指导及咨询;生长发育监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指导。
(4)学龄期保健:与家长配合开展性启蒙教育和性心理咨询等。
(5)儿童各期常见病、多发病及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
第八条老年保健。
(1)了解社区老年人的基本睛况和健康状况。
(2)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
(3)指导意外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
第九条社区医疗。
(1)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2)疑难病症的转诊。
(3)急、危、重症的现场紧急救护及转诊。
(4)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第十条社区康复。
(1)了解社区残疾人等功能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医疗康复需求。
(2)以躯体运动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心理适应能力为重点,提供康复治疗和咨询。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在夫妻双方知情选择的前提下,指导夫妻双方避孕、节育。
(2)提供避孕药具以及相关咨询。
第十二条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
第十三条根据居民需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条件,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和相关服务。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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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健康行为规范如下: ①饭前便后洗手;②每天早晚刷牙;③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④服装整洁;⑤勤晒被褥;⑥讲卫生、讲公德,不乱扔、不乱倒,不随地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