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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来源: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 发布时间:2016-01-20 16:18:19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方式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由于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灾难发生而无法维持必要生活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生活权利的一系列社会政策、措施、制度的总称。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这一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社会保障制度要遵循的首要原则,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公平原则体现制度目标,通过制度安排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还充分体现在建立覆盖全民的制度体系,在制度设计时.需要打破各种身份限制。公平对待每个国民并确保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

  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实现社会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具体来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其补偿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非歧视性原则”使社会任何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每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对于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机会均等.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一定程度上促进结果公平。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每一项制度的推行都需要相应财力支撑。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财政力量是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物质财富并不是十分丰富,公平原则亦只能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

  (二)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是国家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达到特定政治目标的制度安排。因此,社会保障的发展亦必须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一方面,社会发展变化决定着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变化。如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皇7%,这一数据说明中国是一个老龄化国家。社会的发展变化需要我国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制度,并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无一例外地需要相应的财力支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保障制度的推动、运行与发展都需要一定经济水平的支撑。瑞典等北欧国家的繁荣经济水平,决定了其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因此,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它事实上决定着社会保障的发展水平。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只有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才可能在解决相关社会问题的同时获得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在坚持这一原则时,应当全面理解这一原则的含义,既不能单纯强调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单纯强调与经济水平发展相适应.而是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否则,便会顾此失彼,使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陷人被动。

  (三)普遍性与特殊J胜相结台原则

  社会保障的普遍性原则来源于1942年贝弗里奇主持起草的《社会保险及相关服务》中,它要求国家在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应当保障全体国民均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与福利.而非仅仅局限于贫困阶层,而普遍性原则符合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公平、公正的追求,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从而被许多工业化国家所认可,并成为西方福利国家等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特殊性原则是一些强调效率优先的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中遵循的一项原则.其含义在于根据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受保障者的经济收入状况及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程度.有区别

  地安排社会保障的项目、对象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水平等。

  (四)责任分担原则

  责任分担原则是指按照这一原则来让政府、企业、个人乃至社会等合理分担社会保障责任.保障制度获得持续发展并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为政府包办或者企业与个人承担过重的责任.都会损害这一制度的健康发展,并无助于解决那些需要通过社会保障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坚持责任分担原则,实现正式制度安排与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有机结合,既是政府无法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正式制度安排难以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的现实要求,也是提高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的效率并充分调动民间与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最终目的仍然是为增进国民的福利。

  (五)其他原则

  除上述原则之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需要遵循法制性原则、互济性原则等。法制性原则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立法为依据,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制度确立的标志,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实施社会保障项目的依据.以社会保障法律作为政府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事务的依据。不仅企业与个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义务或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政府的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事务亦必须依法行政而不能越权行事。

  互济性原则既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增进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理论与实践中.互济性原则其实是以互惠制为基础的,即我为他人作贡献,他人也为我作贡献,两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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