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委员会职责如下:
(1)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社区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社区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树立文明向上的社区精神风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积极开展本辖区的爱国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做好疫情报告,教育居民群众,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各项规定,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3)配合和协调驻社区医疗单位、社区医疗保健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做到小病不出社区。
(4)督促辖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发动群众采取措施,积极消灭“四害”。
(5)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楼院内外的环境整洁,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带领社区成员认养绿化植树,绿化、美化社区环境。
(6)搞好社区内公益性设施的维护工作,保持其清洁、美观,并协助专业部门清洁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和市场噪音、油烟扰民等问题。
(7)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志愿,服务,政策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有关精神文明活动中倡导的“双拥共建”的理论方针,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双拥在社区共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