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文化艺术团规章和制度如下:
(1)社区文化艺术团队员都是自觉、自愿报名加入的,依托团队载体,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发挥个人才能,展示团队风采,并自觉服从团队规章。
(2)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及需要,认真编排积极、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不断充实团队文化活动内涵,无条件地积极参加社区演出任务,服从社区演出及活动安排。
(3)自觉遵守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树立全局观念,杜绝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现象的发生,按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演出任务时不随意请假或缺席(在特殊情况下例外)。
(4)自觉维护排练场秩序和公共物品的使用,保证舒适、卫生的排练环境。离开时,检查电器、门窗关闭的情况。
(5)演出时,不得随意离开现场,以免发生缺场、误场,从而造成不良影响。
(6)每场演出任务完成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发扬成绩。
(7)社区排练场功能室的使用需严格按照使用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用。(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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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成员代表是社区居民推荐产生的,社区成员代表不仅是社区全体成员的代表,也是社区全体成员意志的体现,因此社区成员代表人会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