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整体参保,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
(2)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工作站(所)办理资格审核、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其符合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家庭成员,均已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者,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45周岁以上按规定参保且连续缴费至60周岁的人员。
(3)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满15年以上,并年满60周岁的人员。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财政补贴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等于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个月。财政补贴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参保人员在交费期内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缴费或领取养老金,可以将本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息或余额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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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正面、反面复印。复印件格式统一为A4复印纸,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