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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知识

来源: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6-02-18 15:30:04

  物业管理包括哪些业务?

  ① 基本业务类:包括对房屋建筑、机电设备、供电供水、公共设施等进行运行、保养和维护;② 专项业务类:包括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消防管理、车辆交通等;③ 特色业务类:包括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④ 经营业务类:房屋中介服务、装修业务等。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的10项权利:

  一、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是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是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划的建议。

  四、是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是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有选举权。

  六、是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是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是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是监督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的6项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问题:

  (1)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物业,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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