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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来源: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6-02-25 13:17:25

  一、古代社会救助制度及其实践

  我国古代的社会救助制度属于一种官民结合的社会福利体制。这种以政府为依托的社会救助制度始自周代,之后不断完善,机构也不断膨胀,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相对齐全的政府职能没置。特别是发生大范围的贫穷、饥荒、灾害时,政府的社会救助机构能够很好地发挥救助功能,用于维持社会稳定,维护封建社会统治。

  (一)民间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

  民间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具有强烈的自发性特征,它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是家族。在传统的、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耕社会,家庭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为了提高生产力,获取充分的食物,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或家族很自然地联系起来,共同从事农业生产,并进行合理的社会分工。同时也是为了能互助互济.共同抵御因为自然灾害或疾病带来的困窘。

  二是同乡。在血缘关系无法顾及的情况下,人们因为同处一地,朝夕相处形成了浓厚的乡土观念,同乡、同村之间的帮助结成的地域关系成为提供生活安全保障的另一道安全网。

  三是行会。行会是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一种民间组织,指有共同利益的人以行业为纽带结合起来,“在维护同行的经济利益、调节商业纠纷、订立行规训练学徒、介绍熟人寻求职业等方面,提供了经济照顾和服务,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人们的后顾之忧”。

  四是宗教。宗教是另一种不可忽视的民间社会救助力量。在中国民间,佛教和道教都有很强的影响力。佛教的济世渡人、乐善好施,道教的积功累德、安己利人等宗教道义在调节人与人和谐相处、教导教徒帮助他人、救济贫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唐朝武则天长安年间(公元701—704年)设置的“悲田院”、“养病坊”等,主要收容孤儿、老人、穷人和生病的人,经费由官府出,而管理则由寺院的僧尼来负责。

  (二)政府的社会救助制度

  1、保息六政。据《周礼》记载,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这就是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福,即爱护儿童,赡养老人,提供社会救助、医疗保健,维护社会安全等,可以说基本上涵盖了现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周代还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日微宫室,二日祖坟墓。三日联兄弟,四日联师儒,五日联朋友,六日同衣服。也就是说,住宅建设和精神伦理建设要并重。福利的真义应该是物质与精神兼有,整体和个体兼顾,政府与民众并举。为使民众能够生得其所、活得愉快、死得安全,不仅要慈幼、养老.而且还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来配合,此外还需要本俗来呼应。

  2、九惠之教。《管子》一书中写道:“人国四荀五,行九惠之教,一日老老,二曰慈幼,三日恤孤,四日养疾,五日合独,六日问疾,七日通穷,八日赈困,九日接绝。”这些内容类似于现在各国实施的老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救助、医疗服务、婚姻咨询、健康服务、创业服务、就业服务等。

  3、社仓乡约。常平仓就是通过储存粮食的方式调节粮食价格,各地都修建常平仓,储备粮食以备荒年之用。义仓就是把政府征粮或是由富户义捐的粮食储存在仓库里,由官府派人管理,荒年或是青黄不接时,出仓以赈济灾民。社仓是由人民自行组织,或是由政府督导人民办理,类似一种农贷合作组织的救济设施,由当地群众捐集 粮食,或是由政府贷给粮食,在各乡设仓储存,在灾荒之年救济百姓。乡约,就是住在邻近地区的人,共同遵守的规约,大约起始于北宋的“吕氏乡约”。该乡约由宋代蓝田吕大钧及其兄弟、邻里亲友以书面的形式约定而发起,内容分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和患难相恤四大项,后经朱熹倡导而推之至全国。“由于乡里民众自订规章,作政府律令之辅助,而有人约者彼此信守,虽无民主之名,但已有民主之实。‘吕氏乡约’其纲止于四条,而人生善恶功过,可法可戒之事已尽在其中,见之今日,用作社区研拟公约之依据,仍有可采之处。”

  二、我国近现代社区工作的发展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史上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建设运动是在20世纪初中国农村经济日益走向衰落的时代背景下,以乡村教育为起点,以复兴乡村社会为宗旨,由知识精英推进的一场乡村社会改造运动。在这一运动中,由不同的理论流派组织进行的“乡村建设”实验活动,对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共有600多个团体参加。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晏阳初的定县平民教育试验区、陶行知的南京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和江苏宝山师范学校、梁漱溟等人创立的河南村治学院和山东邹平乡村建设研究院等。这些由社会学者推动的运动都是力图通过改造乡村社区促进社会变迁,“可以看作是我国现代社区发展和社区服务事业的一个开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也有一定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许多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问题。为了建设一个新社会,中国共产党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救助、救济以及社会改造运动。针对社会贫穷问题,提出了“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以工代赈,并辅之以必要的救济”的总方针,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救济。一方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重视预防自然灾害,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开展了粮食征调、公粮减免、社会募捐、组织移民、整顿义仓等活动,特别是以民政部、劳动部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在安置灾民、救灾救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针对游民、娼妓、土匪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改造活动,力图将他们改造成自食其力的新人。中国政府采取了说服动员和强制收容相结合、定期收容与经常收容相结合的方法,取缔各地的妓院、赌场、烟馆、流氓窝点等非法活动场所,设立生产教养院、妇女教养院、新人习艺所等劳动培训、改造机构,将妓女、游民和乞丐组织起来,为其提供安定的住所和纯净的生活环境,在体力改造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新中国成立初期,上述社会问题的解决大都是依赖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以居委会、居民小组为单元的社区组织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加速了社会改造的完成。

  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经济上国家实行了全方位的计划经济,社会管理上推行单位体制。在城市社会,随着功能的日益完善和扩张,单位成为社会整合的主要手段。通过单位体制,国家“广泛控制着家庭以外的主要日常活动——工厂、办公室、学校等地方的活动”。国家最大限度地集中了社会资源,控制了单位中所有就业者,将国家政权深入到居民个体的现实生活中,实现了对城市社会的全面控制。单位功能的泛化使得单位以外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中介机构丧失了发展空间。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管理对象只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专业的社区工作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有些高校曾经创立了社会学系,介绍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在1952年院系调整的时候,社会学系被错误地取消,从事相关学科研究的科研人员也不得不转行。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一直持续了30多年,直接导致了我国社会学研究和社会工作教育及其实践的严重滞后。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学等学科逐渐恢复,也带动了社会工作教育和实践的发展。在教育层面,198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等四所高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当时确定的专业名称是“社会工作与管理”。1989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和国家民政部合作,开始招收、培养社会工作本科生。截至2003年,国内设置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学校已近200所,还在继续增加之中。这其中不仅有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有理工农医师范等各类专门高校,还有高等专科学校等等。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逐步恢复并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的 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比如两极分化、失业、老龄化、空巢家庭、青少年犯罪等。这些问题的缓和和解决都需要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技术。另外,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社区建设的深人发展、住宅商品化的普及、社会福利事业的社会化等都呼唤并催生着我国本土化的社区工作。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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