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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排查精神病患者是滥权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07-27 10:00:31

   7月14日,成都双流12个加V的卫生系统官微发布的奖励民众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确诊1例奖励350元的消息,在微博上刷屏,其还发布了11条判断条件,称满足任何1条就可爆料。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证实了该消息,称此举是为了让更多精神病患者享受国家补助,以及找出存在伤人隐患的严重精神病患者。

 
  和成都市双流区的做法相似,2012年上海也曾将“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行为异常人员列入精神病嫌疑,大张旗鼓进行调查。
 
  对于上海和双流卫生部门的做法,舆论多聚焦于其排查精神病人标准的诸多欠妥之处。确实,把不爱出门、寡言少语、衣衫不整等常见的行为列入精神病嫌疑,覆盖面未免太广了,这在实际排查中会不会造成误伤,导致“被精神病”的出现?
 
  平心而论,对于存在暴力伤人隐患的精神病患,卫生部门主动进行调查,甚至发动民众爆料,这无可厚非。前不久,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就旨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规范管治,对其“应收尽收”。毕竟,他们的存在是公共安全的一大威胁,想办法将其一个不漏地找出来,及时治疗和管控,是政府职责所系。
 
  但得看到,条例送审稿里明确,需强制收治的人有且仅限于两种,一是实施危害公众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人,二是将要实施危害的人,也就是危害处在“未然”但有此倾向的。而精神卫生法已确立了自愿治疗原则。在此情境下,怎么保障部分普通精神病患的权利,也避免对有攻击倾向者应收未收,是个问题。
 
  可以肯定,除了那些重性、有危害性的情况外,多数精神方面疾病都关乎私域权利。对这些患者而言,他有病该不该治疗、该怎么治疗,属于个人意志自治的范畴,这也是“自愿治疗”原则的本义。如果发动民众来爆料他,让政府部门来调查他,也是对私域的侵犯。
 
  双流区卫生部门说,发动民众爆料能让更多精神病患者获得帮助和治疗。但普通精神病患是不是需要外界帮助和治疗,这只能是出于个人或家庭的意愿,外界以好心之名过分关注,将他们作为社区的“另类”,一个个挖出来,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当地卫生部门称,会通过签保密协议等方式保护患者隐私,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某人是精神病的风声在社区中传开,这对患者及其家庭会带来怎样的压力?若有人将爆料作为打击报复他人的手段,那么又会给一些正常人带来怎样的困扰乃至委屈?
 
  当然,精神病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政府需要有所干预。但对那些普通精神疾病患者而言,这类干预须建立在充分尊重患者意愿和隐私的基础上,也多应是被动而低调,政府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公益广告以及和公益组织合作等方式,让民众重视精神卫生问题,也让这些普通患者主动向卫生部门寻求帮助而已。
 
  对于那些有攻击倾向的,则可由社区居委会协作监控、排查并及时上报,有关方面也要对有精神疾病居民建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此外,要落实监护人在未监护、送治导致病人肇事肇祸上的民事责任。但无论如何,高调的社区大张旗鼓排查,抑或人人参与的有奖爆料,都不妥。
 
  全世界精神病防治有许多成功经验,但绝对没有大规模社区排查这一条。太高调地排查精神病患,背后是公权越界,对此卫生部门要慎之又慎,让摸排工作更专业。

责任编辑:李晨
标签:社区,精神病,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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