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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

来源:东南早报 发布时间:2016-08-15 09:11:14

  近日,泉州市住建局召开全市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暨整顿规范住建行业中介机构工作大会,针对现阶段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和中介机构工作上的经验与不足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全市物管覆盖率占80%

  多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

  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注重完善机制、强化规范提升,引导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加强自律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目前,全市实施物业管理面积5990.47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占80%。全市实施物业管理小区717个,占住宅小区总数的56.9%。

  目前,全市已成立住宅小区业委会436个,占物业管理小区总数的53%。市住建局已成功组织对云谷小区、泉淮小区、东霞新村、广益花园等20多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支持和推进中心市区既有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场改造。

  大力整治中介市场

  正在拟定监管规定

  部分住建行业中介机构经营还不够规范,存在人证分离现象,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时有发生;有部分中介机构甚至无照经营或未登记就擅自从事中介业务。中介机构竞相压价承揽业务的现象比较普遍,部分企业以不合理的低价承揽业务,收费随意性大,收费名目多、票据使用乱。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良莠不齐,管理不够到位,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会议提出,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应集中整治,努力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康发展的中介服务市场。现阶段,中介机构监管规定正在拟定当中,很快就会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等。

  继续打击“沙霸”“搬霸”

  群众发现可反映乱象

  针对物业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住建、公安、工商、执法、环保等部门的职责被一一明确,物业管理由原来住建部门唱“独角戏”逐步转变为各职能部门“大合唱”。

  记者了解到,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建局将继续对新建小区实施全覆盖考评,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并推广老旧小区改造经验,提升小区居住品质。争取1至2年内,在10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实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会议还指出,在下阶段,将继续坚决打击“沙霸”、“搬霸”乱象。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根据试行的实施细则,展开信用综合评价,并在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发布评价结果。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群众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有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可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反映。

  会议要求,今后应定期开展物业行业市场调研,合理测算物业服务成本,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责任编辑:黄金露
标签:泉州,物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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