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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住宅小区外墙漏水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16-08-23 09:49:01

   2011年,姜女士花费100余万购买了位于城阳区青威路与崇阳路交会处中冶?圣乔维斯小区的一套住房,2012年3月交房,但是却在同年雨季一场大雨过后阳台外墙漏水,不仅墙皮脱落,露出水泥,还有部分墙皮长了毛,“而开发商中冶置业(青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置业)在进行了数次修理后却不再管了。”对此,中冶置业表示将在调查后给回复,但青岛中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物业)告诉信网记者不排除业主装修破坏了外墙,责任无法鉴定。

 
  新房交付当年外墙就漏水
 
  2016年8月17日中午,在中冶?圣乔维斯小区的长凳上,40岁左右的姜女士一手抱着两岁的儿子,一手整理着诉讼文件。儿子在身边不停嬉闹,但姜女士的眼中却隐现忧愁。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1年,那一年她花费100万出头在位于城阳区青威路与崇阳路交会处的中冶圣乔维斯小区买了一套110多平米的房子,2012年3月收房后,她联系了装修公司,并于5月前后开始装修。姜女士说,可是在装修之前的一场大雨过后,她就发现阳台外墙出现了漏雨现象,“水从外面渗进卧室和客厅,部分墙皮出现水渍,雨下的越大水渍越多。”
 
  姜女士说,随后她联系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第一次维修,“他们重新抹了层腻子。”本以为能踏踏实实装修,再也不会出现问题,可装修完成后,房子又开始漏水,工作人员第二次上门进行了维修,然而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在漏水愈加严重的情况下,姜女士家又迎来了第三次维修,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修好。
 
  近5年过去依然没修好
 
  记者在姜女士家看到,阳台是露天的,卧室、客厅出现了墙皮脱落,甚至露出水泥,还有部分墙皮长毛。姜女士说,为了防止儿子在她不注意时用手扣墙皮玩,她只得用柜子、垫子等杂物遮住墙。“你看,这个柜子本来应放在床头,为了遮挡只能放在床尾靠墙的位置。”
 
  “2014年,我曾经拉起横幅维权,也曾停交物业费,要求开发商修理好后再补齐,但物业却因此将我告上了法庭。”姜女士看着判决书,说法院判她败诉,现在她早已将物业费补齐,但是房子漏水问题又该怎么办?
 
  姜女士告诉记者,为此她曾到城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质监站让开发商修好。“约一个月前我又联系了质监站,然而开发商的回复却成了漏雨问题由装修造成,与他们没有关系。”
 
  “房子不仅漏雨,从交房时还出现了裂缝,此后裂缝越来越多,客厅和三间卧室都有。”姜女士说,裂缝是2014年开发商派人维修的,当时工作人员补了腻子,腻子跟墙颜色不一样,现在家里还有一道一道的修补痕迹,看起来十分丑陋。
 
  物业:不排除装修破坏防水结构可能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她们确实接到过姜女士投诉,但记录只有2012年8月5日的一次,当时已联系开发单位进行维修。“交房时是毛坯房,露天阳台外墙做过防水,但是姜女士装修时在阳台铺了瓷砖,不排除装修时破坏外墙结构的可能,而且阳台上的防水都有防水高度,铺瓷砖后超过了防水高度后一样会渗水。责任无法鉴定,所以不予处理。”工作人员说,5年的防水质保期是在业主未破坏结构的前提下,如果业主装修破坏了结构,肯定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但是该名工作人员也回应,如果查看后排除了业主装修原因,开发商或建筑商就会直接修理。“姜女士为此拒交物业费,但是物业费跟房子质量没有关系,败诉之后她已经交上了物业费。”该工作人员回应。
 
  “如果真的跟开发商没有关系,为何进行了三次维修?”姜女士不解。随后,记者联系了中冶置业工作人员,但其表示并不清楚维修的事情,将与中冶物业了解情况后给记者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任何回复。
 
  业主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回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及计算。
 
  “若姜女士的房屋未过保修期,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出现外墙漏水,那么开发商应负责维修。就算房屋已过保修期,姜女士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是若确实因业主装修破坏了外墙,那么房屋漏水就应由业主负责。”

责任编辑:史雅琴
标签:青岛,小区漏水,小区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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