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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区新旧物业上演冷战 业主维权难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时间:2016-10-11 09:25:30

  一伙保安在右边门口站岗,一伙保安在左边门口站岗,而他们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物业公司。10月9日,昆明江东花城2号门口,泾渭分明服装不同的两群人还在炎炎烈日下“对峙”着。

  两家物业公司为何在同一小区行使管理权限,这得从9天前的“新物业入驻”事件说起。9月30日晚上,由于江东花城第二届业委会在已经解聘现任物管公司——龙泉物业前提下,另行聘请的新物业公司欲入驻小区,但是原物管并没有撤出意愿,仅表示“让物业公司撤出小区不现实,他们会改善和加强小区管理”为由,拒绝了业委会的决定,同时也拒绝了新物业公司入驻的队伍。

  双方僵持至今,新公司只能“驻留”门外站岗,旧物业在没有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依旧安之若素继续在小区办公并劝导居民上缴物管费用。

  业委会:我们有权解聘服务不到位的物管公司

  让原物业公司寻找到“法律依据”的底气来自于一份红头文件,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影响社会稳定”为由,发出“决定暂停昆明江东花城小区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任何行为的函”,并由原物管公司张贴小区,要求业委会暂停相关工作。

  据了解,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前身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成立于2011年8月,是云南省内由物业管理专业传媒机构、各大院校物业管理学科带头人及教职工、物业管理相关企业、法律人士及研究专家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2013年,经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云南省民政厅认定云南省物业管理学会为4A级省级学术类社会团体。

  这份“红头文件”的威力不可小觑。

  新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9月30日晚的公司入驻小区行动并没成功,由于双方保安齐聚门口,当地派出所警员迅速出警并劝离双方人员,建议协商不成时走司法途径。

  江东花城业委会主任金鸥说:“业委会是合法选举出来的小区居民自治组织,在当地住建局均有备案,根据《物权法》和昆明市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业委会有权解聘服务不到位的物管公司。我们已经建议居民不要缴纳费用给原有物管公司,他们跟小区无任何合同关系。”

  金鸥介绍,当初业委会对继任物管进行公开招标时,我们向原物管公司送达了标书,但是对方不收,最后是通过邮政,用公正书的方式递交到对方手中。但是正式招标时,对方仍然缺席,这意味着它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龙泉物业:已经获得小区业主“双半”的支持

  龙泉物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云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广大业主还是非常支持我们的,我们的服务一直比较贴心,偶尔有一些小问题,我们都做了很大的努力进行整改。”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龙泉物业已经获得了小区业主“双半”的支持,当被问及是否有证据时,该负责人称要问总公司,自己不便回答。

  “小区的主人是业主,不是业委会,业委会无权替业主们行使权利。”该负责人说,目前已经有个别业主将业委会起诉至盘龙区法院了。

  当事双方:已经对簿公堂

  云南网记者获悉,早在2015年8月底,江东花城小区物管贴出收费公示,要上调小区停车位的物业费。地下产权车位的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年100元上调为360元。规划内停车位物业费从原来的每年1800元上调为3000元。庭院停车位物业费每年收费240元,而这一项此前是不收费的。

  对此,江东花城小区业委会多次与物管协商未果后,将小区物管告上了法院。今年3月10日,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大,法院做出择日宣判的判决。不过,这起案件也成为昆明小区业委会为停车费上涨问题状告物业公司的首案。

  住建局:建议双方尽快启动合同司法判定

  10月9日,盘龙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核查,江东花城小区业委会是通过社区、街道、住建局三级依法备案的,关于更换物管的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得当,符合程序的,甲方(业主)的意见已形成且有效。目前双方最大的争议是合同问题。

  原物业服务合同时间实际是到2016年9月30日。龙泉物业提出,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大会形成的解聘决议是在实际物业服务期内进行的,而根据合同内容,,如业主对龙泉物业服务不满意,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才能终止合同。因此,建议双方尽快启动合同司法判定,最终再根据判定结果进行处理。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住建部门有监督指导协调的权利,但缺少强制性手段。只有满足司法合同判定清晰且物业拒不接受和执行判定的情况下,住建部门才可以提供执法建议书,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一方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说。

  小区居民:有的坚决要换有的无所谓

  针对闹得不可开交的更换物管一事情,小区居民李女士说:“我只说了一句物管费是否可以缓交一下,就被物管工作人员骂滚出去,态度太恶劣了。小区卫生差,维修费贵,物管换个水龙头要收人工费50元。A1幢一居民有次被困电梯,打电话求救物管,40分钟后才有人到来,我坚决支持换掉这样的物管。

  73岁的刘大爷则表示:“只要安全、服务到位就行,换不换都无所谓。”

  而在小区开商铺的王先生认为:“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函我们看到了,前些日子贴得到处都是。居然是以‘维稳’的理由发的红头文件,我觉得这个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才是不稳的源头,小区内部纷争,跟它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协会居然插进来干涉,乱发红头文件。这是代替政府干预小区正常维权活动。”

  云南网记者实地调查发现,10月9日当天已有不少住户等不到新物业到来,依旧到原物业管理处缴纳费用。

  金鸥:行业协会出红头文件违法

  “物管擅自涨价,服务有问题还占据小区不走。” 金鸥说:“我们也希望在阳光下合理合法生活,原物管公司站错了位置,他们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相关矛盾和焦点问题我们都已反映给街道办、住建局和当地派出所,希望政府能拿出可行的办法,还小区以宁静。”

  金鸥表示,业委会贴出的公告全部被原物管撕毁,换上的是对业委会代表合法性的质疑,对其本人的人身攻击,甚至物业工作人员还冒充业主带头拒绝新物业公司入驻。

  “目前小区很混乱。” 金鸥坦承;“合法的签有合同的新物业公司进不来,而已经解聘没有续约的原物管公司还继续赖在小区行使管理权限。”

  “在这个事情上,不守法者违法成本太低,守法者维权成本太高。”金鸥介绍,在住建局根本查不到云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备案,业委会不认可该份文件内容,而且作为一个行业指导协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文件,这简直是对《物权法》的亵渎,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起诉对方的侵权行为。

  “物权法不是写了挂在墙上的,希望江东花城居民能成为昆明行使物权法的开路者。” 金鸥说。

责任编辑:黄金露
标签:昆明,物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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