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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小区居民称被人恶意追缴物业费

来源:新文化报 发布时间:2017-03-24 09:45:15

   3月21日深夜,新文化记者接到长春市民曹先生的来电:“我在外地上班,只有我爱人和孩子在家,晚上10点多,两个男的说收物业费,满身酒气要打人的样子。”

  吓人
  半夜敲门收物业费
  曹先生家住长春经开三区小区,据曹先生的爱人周女士回忆,21日晚上10点半,她和儿子已经躺下睡了,突然有人敲门。“我丈夫工作忙,长期不在家,正好赶上我儿子在家,我俩就开门了。”周女士打开门,两个男子站在门口说要收物业费,其中一个男子身穿黑色上衣,胸前挂着物业收费员的工作证。“他当时一身酒味儿,而且行为举止都是醉酒的状态,我就问他要干什么,他说要收物业费。”碍于当时太晚了,而且丈夫没有在家,周女士说第二天去物业交费,可谁知,这位黑衣男子竟然耍起了酒疯。“我问他是不是喝酒了,咱们有话正常沟通,转身他就上楼拿起建筑垃圾要打人,我吓得把门关上了,他就开始一顿砸门。”据周女士说,第二天出门上班的时候,她家的门都已经打不开了。让周女士不解的是,明明要收物业费,却没有说要交多少钱,也没有说通过什么方式交费。
  视频
  记录事发过程
  22日晚,记者收到了周女士发来的视频。第一段视频是由周女士的儿子录制的,录制于21日晚10点30分,视频中的黑衣男子胸前挂着工作证,右手拿着几张纸,一直对着门内的人大喊大叫,男子与周女士交谈时发现周女士的儿子正在录像,试图上前阻止,被周女士拦下,黑衣男子将周女士的手甩开,随后向楼上走去。
  第二段视频仅有9秒,并无画面,全程都是黑衣男子对周女士及其儿子的辱骂声。随后,周女士又传来了第三段由安装在自家防盗门上的监控拍摄到的视频,视频时间显示为去年12月30日凌晨4点04分,一位戴帽子的黑衣男子出现在视频中,在周女士家门口停留了大约10秒后离开。
  第四段监控视频中显示,录制时间是今年1月1日凌晨3点57分,该名男子再一次出现在周女士家门口,与之前不同的是,该男子拿着手电筒直奔周女士家门口,观望周女士家门内动静的同时,手部似乎有动作。其中的三段视频均可以清晰地看出该男子的面目。
  无奈
  建筑垃圾堵门 出不去
  周女士跟记者说这种情况已经四五个月了,这次是直接正面冲突,之前的更过分。“这四五个月,都是半夜来收物业费,都是非工作时间来收。”为了记录这些恶劣的行为,周女士在自家防盗门上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之前我家的电表箱里的电线被人掐断了,我拨打110报警,警察跟我说没有证据抓不到现行,我逼不得已在家门口安了监控,自从安装上了监控,又发生了三四次这样的情况。”周女士回忆,上一次掐断电线是在今年1月1日,监控录像中显示的时间是凌晨3点57分,与21日晚上来收物业费的是同一个人。“之前还在我家门前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早上上班都出不去门,最后是邻居帮我把垃圾搬走,我才能出的门。”周女士情绪有些激动。
  收物业费的人到底是谁?
  23日早8点30分,记者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小区物业地址以及事发时拍下的视频录像,来到了经开三区的物业办公楼询问情况。在管理员办公室找到了小区的房管员郭女士,郭女士表示并不认识视频中的这名收物业费的男子,也就是说这名男子不是物业派的工作人员。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记者又询问了其他几位房管员,他们也都表示不认识这个收物业费的人。最终,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认识这个人,该男子是经开三区下派到各户收物业费的工作人员,但没有人知道他的联系方式。记者又致电经开三区物业公司的曹经理,但曹经理并没有接电话。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临河街道威海路社区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对此事也毫不知情,并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缘起
  从拒交物业费开始?
  周女士说,她是在2003年住进经开三区小区的,“住进去之后就开始交物业费,一直交了六七年,2012年前后,那些经常来收物业费的工作人员就没有再来收过费。”物业弃管的现象一直持续到去年七八月份,才重新开始收物业费。“第一次上门收物业费的是三名男子,自称是物业工作人员,通知我们交物业费。”周女士对记者说,但没过多久,周女士所居住的单元的楼宇门被破坏了,“我找了物业,也没有给我反馈,因为白天工作时间物业基本找不到人。”在去年十月份左右,物业经理通知她缴纳5000多元的物业费,她当时没交,没过几天她家的电表箱里的电线就被剪断了。周女士说这一连串的遭遇就从这时开始。
  警方
  对事件调查 妥善处理
  21日晚11点左右,也就在周女士与物业收费人员发生冲突的半个小时后,周女士再一次报警。“以前每次报警,警察都说没有抓到现行,或是跟我说没有证据,但是这次我已经拍了视频。”当晚报警几分钟后,警察就来了,但收物业费的人已经离开,周女士跟民警说明情况后,民警随即离开。“第二天派出所叫我去做笔录,问我以什么罪行报案,我说破坏,因为我家防盗门边框被砸得关不上。”周女士以为有了视频录像就可以治罪。“当天值班的民警就跟我说,如果以损失的名义报案,要将自家的防盗门拆下来做鉴定,鉴定是人为破坏,但又跟我说我做完鉴定也不能够证明就是这个人破坏的,也没有正面的录像能够证明是这个人砸门。”周女士听完回答,不知如何是好。记者23日致电深圳街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会对事件调查下去,并会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史雅琴
标签:长春,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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