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住宅区变“商圈”?几家欢喜几家愁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09:41:48

  私房菜、汗蒸馆、网吧……近年来,越来越多商家把店开进了住宅小区,这种经营模式满足了经营者低成本营运需求,又方便了居民生活,但随之而来的噪音、垃圾污染、小区的不安定因素激增,导致了“民宅商用”几家欢喜几家忧愁的局面。

  现象:住宅区变“商圈”

2.jpg

  在武汉市凤凰世纪家园小区,有商家在小区开私房菜馆,油烟、噪音等问题引起了一些居民投诉。小区业主周先生介绍,餐馆已经开了半年左右,每到吃饭时间,油烟排出后飘到楼上,他们根本不敢开窗子。“而且有些食客喝多酒后,吵闹嬉笑让人不堪忍受,另外餐馆开业后,楼里开始有了老鼠,惹人心烦。

  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水榭花园小区更是夸张,有商家将住宅改成“轰趴会馆”对外营业,每天都有人来喝酒、嗨歌、打游戏,甚至进行烧烤活动。每到周末更不得了,经常一大群社会人员来这聚会,上蹿下跳,噪音大极了,吵得周边邻居睡不着觉。“自打轰趴会馆开了后,夜晚饮酒聚会,唱歌游戏,严重影响居住环境。更严重的是随意抽烟,弄得楼道里烟熏火燎,味道呛人。”一位业主说道。

  居民:便捷与隐患并存

5.jpg

商家将住房变商铺

  对于住宅变商圈,部分居民持肯定态度。山西省晋中市欧风丽景小区饭店、舞蹈培训班、美容室、网络公司等一应俱全。业主王女士经常光顾小区内的美容室,“我经常下班后,会去做做美容,现在小区内就有各种美容店供我选择,这多方便啊,既离家近不花时间坐车,价格还比外边一些店便宜。”业主刘女士也表示,在家门口开办舞蹈室是好事,自家孩子学跳舞不用再四处奔波了。

  但多数业主持否定态度,认为小区里开店出入陌生人多,存在安全隐患。南京某小区开了艾灸店,小区虽然设了门禁,但是只要说来店里的,都会给开门。“每天进进出出的陌生人很多,给小区带来了一定治安隐患,而且噪音扰民,垃圾乱丢,严重降低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业主吐槽道。

  小区内开店难管理,物业也有难处。一位物业员工表示,有些店铺噪音扰民,但是确实有营业执照,物业没法管;还有些店铺没有营业执照也照样营业,物业没有职权管理业主房屋的使用性质,只能劝阻或者向当地执法部门反映。

  政策:私自“住改商”属违法 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4.jpg

  民宅商用到底该不该治理?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说,我国现行法律是允许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如果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不同意就不能改。

  张律师说,国家工商总局针对“住改商”曾下发通知,经营者到工商局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交住宅商用所在地的证明,也就是“住宅商用”必须征得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有利害关系业主出具的同意证明。如果经营人明显没有获得相关证明材料,工商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吊销其营业执照。受影响业主有权利要求经营人员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同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专家:规范经营、分类管理才能避免扰民

  小区内开店怎样才能避免扰民?许多专家学者献策。

  南开大学教授艾跃进认为,治理民宅商用存在的问题,重点应放在“规范经营者经营”上。他表示,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民宅商用的详细的法律文件,明确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范围;另一方面,民宅商用业主和公司经营者,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更要严格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在经营过程中也要尽量避免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发生。

  天津社会科学院专家蔡玉胜表示,解决民宅商用扰民问题,需要采取分类治理多管齐下的办法。蔡玉胜建议,根据商用用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给予分类和分级管理。对于改变房屋结构、噪音大、人员往来多、污染环境的民宅商用,要坚决禁止和取缔;对于环境污染小、对房屋结构没有改变的办公、设计等商用,可以不予禁止,但需征得左邻右舍的书面同意,并报居委会和物业审核。

  编后

  民宅商用有利有弊,仅靠社区管理力量太薄弱,需要各部门和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管理。更重要的是,社区作为居民共同生活的大家园,商户在经营过程中也应换位思考,多为其他居民考虑,才能根除民宅商用的扰民问题,让其真正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中国社区网综合 黄金露)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住宅区,商圈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