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物业服务

山东网民反映某物业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发布时间:2017-05-08 09:40:37

  近日,一名山东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鸿璟悦城一期交房在即,开发商强制业主必须缴纳半年物业费,而且不管住不住,都要收取物业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山东留言办理作出回复表示,2015年4月24日,该小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了山东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2017年3月25日,开发商书面通知小区业主从4月1日起办理交房手续并收房,同时,山东宏程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并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履行义务,依据有关规定预收取不超过6个月的物业费,不存在强制收费。

  有话想对山东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鸿璟悦城一期交房在即,开发商强制业主必须缴纳半年物业费,而且不管住不住,都要收取物业费。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前提下,自行安装广电网络,并要求业主缴纳350元的安装费,并声称不缴纳就不给办理房产证。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反映的问题,淄博市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和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5年3月20日,鸿暻悦城物业项目服务等级联席会确定了鸿暻悦城小区的物业等级标准为3星级,收费价格为1。2元/平方米(含电梯费),地下停车位收费为35元/月/个。2015年4月24日,该小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了山东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小区进行前期物业管理。2017年3月25日,开发商书面通知小区业主从4月1日起办理交房手续并收房,同时,山东宏程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并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履行义务,依据有关规定预收取不超过6个月的物业费,不存在强制收费。 (二)关于强制业主缴纳广电网络安装费问题。根据规定,业主有自主选择网络供应商的权利,若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办理房产证,可到当地法院依据购房合同提起诉讼。 感谢您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其他网民留言及回复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于2015年在淄博市周村时代新城按揭贷款,买一处楼房。开发商签合同答应2015年4月楼房交工,但至今不予动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灯塔时代新城项目由灯塔村委、淄博泉曜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同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业公司)三方合作开发。于2011年12月31日奠基, 至2014年初,除5#楼外,其余5栋楼主体基本完工。腾空土地于2014年5月份出让,并由山东民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业公司)购得。民业公司与同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以民业投资、同业管理的形式继续运作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因同业公司不再继续投资,民业公司资金困难,项目后续建设进度缓慢,造成逾期交房问题(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为妥善解决此问题,周村区住建局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项目于2016年6月14日复工。截至现在,1#、2#、3#、4#、6#楼(5#楼未对外销售)室内工程基本完工,室外回填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周村区政府已成立专门工作组监督工程进度,争取尽快交工,请网友相信政府并耐心等待,有情况可随时反映,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网民留言】

  山东省平邑县莲花山路西首毛家饭店是宜家经典小区高层下的沿街饭店。该饭店私自在宜家经典小区内违规建设2间小房,用于该饭店的油烟机房和茶水房,使本来拥挤的小区更加难以停车。且该饭店为掩人耳目,将该两间小房外墙颜色涂刷成和小区外墙一样的颜色(粉红色)。现在正值全省治理违建关键时期,该饭店行为与有关政策法规相背。请领导查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平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平邑县毛家饭店建设的两间小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它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平邑县城管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认定该房属于违法建筑。 2017年3月7日,平邑县城管执法局向经营者窦庆彦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3月8日18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窦庆彦未自行拆除。 2017年3月17日,平邑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对毛家饭店违法建筑的两间小房强制拆除一间,另一间因有大型油烟净化设备,如拆除则会对周围住户产生更大影响,而该设备无法挪动,所以采取了暂缓拆除的措施。 下一步,平邑县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经营者窦庆彦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其自行拆除违建房屋或者关闭饭店。平邑县城管执法局不排除在对周边住户造成最小影响的前提下,强制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

  【网民留言】

  临沂南坛片区2012年拆迁,至今未交房,老百姓过了5年租房生活,希望领导能处理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兰山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2年4月,我区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南坛片区实行房屋征收改造,预计2014年10月全面实行回迁。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因建设面积较大、建设资金链断节,导致工程进展速度缓慢,未能及时进行回迁安置,在此表示歉意。为解决群众回迁安置问题,承建公司积极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兰山区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还建楼手续,完善楼房出售手续,回笼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安置工作,请您耐心等待。

  【网民留言】

  费县的乡镇补贴为什么变通执行,省里文件明确规定,补贴的范围包括:乡镇工作人员及县直到乡镇工作的人员,但只部分兑现乡镇工作人员,不兑现县直到乡镇工作的人员,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还没兑现,周围县区都已全部兑现。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费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津贴补贴调整标准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人社部门协助办理手续。省政府决定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人员自2014年1月起实行补贴,我县12个乡镇、街道于2014年7月下旬开始审批,各乡镇进行阅档、公示,已于8月中旬审批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中许家崖水库管理处、县党性教育基地等地处乡镇办公单位,能否列入享受范围尚未确定,县政府已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研,目前正在研究具体方案,待拿出可行方案后予以实施,请您耐心等待。

  【网民留言】

  我们是临沂怡景新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住户,现在天气暖和了,因为一直没供暖气,现在还有一些老人用煤炭炉子在单元楼里取暖,太污染环境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怡景新苑小区建设时,其对应的供暖企业为盛能热电厂。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供暖的相关费用,建设并开通了供暖设施。自2006年10月该小区投入使用以来,小区由盛能热电厂正常供暖。但2008年2月22日,盛能热电厂因政策等方面原因停产,同时停止了向怡景新苑小区供暖,但该厂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来解决该小区的后续供暖问题,致使该小区的供暖被终止。 自2008年起,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临沂市恒信物业有限公司就积极向供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并请求给予协调恢复该小区的供暖。2011年市住建局供暖科接手协调怡景新苑小区供暖问题,并多次到怡景新苑小区现场调查。经协调,蓝天供热公司同意向怡景新苑小区供暖,但需重新缴纳开口费(45元/㎡,总额约1000万元),同时该小区的二级管网和换热站也必须进行改造(因原盛能热电厂采用蒸汽供热,而蓝天热电采用高温循环水供热,须将小区的二级管网及换热站进行改造,经蓝天供热公司初步测算,改造费用约需300万元)。为解决上述费用问题,市住建局曾协调市财政局免交开口费,但未能成功。小区物业公司在2011年曾向小区业主进行调查,是否愿意缴纳开口费和改造费,业主认为不应缴纳上述费用。2016年11月市住建局再次协调蓝天热力公司,该公司仍然表示要首先解决上述费用问题,小区物业也再次征求业主意见,但业主也仍然坚持不应缴费的意见。由于这些费用没能落实,致使该小区的供暖一直未能恢复。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已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统一协调调度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拟协调免交1000万元的配套费;300万元的改造费由市财政给予解决,如不能全部解决,剩余部分可考虑由业主集资缴纳,争取在2017年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沂南县青驼镇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政策,今年的乡镇补贴得提高标准,但是我们这里从2017年1月份,不但没涨,反而取消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沂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沂南县青驼镇乡镇补贴未发放问题。经查,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与工作考核挂钩,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快乡镇发展,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县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发放不再纳入县财政工资统发,改由各乡镇自行考核发放。根据规定,青驼镇结合实际情况正在拟制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将尽快按要求发放该项补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山东兰陵镇票堡村村民,现我村通知维修户户通道路,需向村民收取部分修路费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兰陵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兰陵镇辖区内没有票堡村,有常堡村和朱堡村两个村庄。2016年,我县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5号文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的实施意见》(临办字【2016】1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兰陵县实际,制定了《兰陵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和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工程实施方案》,对该两个村实行道路硬化。根据方案,村庄道路硬化资金按照“政府奖补、社会资助、企业捐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进行筹集。政府奖补给予1平米1袋水泥村内道路硬化补助,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给予每平方米15元的奖补资金。对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差,确实需要筹资筹劳的,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等制度执行,规范程序,认真履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账目公开透明。 如有疑问,请致电兰陵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9-5581101)进行咨询。在此,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临沂高新区金鳞嘉园至今延期交房达二年了,我们业主经常到那里看望,有时几个人干一下,大部分时间不干。开发商利用这种方法来愚弄高新区管委会和我们业主。我们业主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盼望我们的书记来为我们做主,严厉监管这些不良开发商,没收他们搞圈地运动的土地。他们打着开发商品房的幌子,和银行一起坑害我们业主的首付和贷款。我们月月供着贷款,开发商不交房行;不叫贷款,公安局就找你。我们老百姓命苦呀,想来想去,还得指望政府。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严格履行合同,赔上违约金,还老百姓一片蓝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金麟嘉园项目由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占地面积约140亩,其中一期项目2014年3月份开工,合同约定2015年2月28日交房,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超出交房日期2年多。现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楼梯栏杆、门窗及室外管网等分包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单体工程处于后期安装找补及竣工清理阶段,但室外供暖、供气管网及园林绿化工程还未开始施工。 经落实,造成金麟嘉园延期交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甲乙双方对工程变更存在较大争议,甲方不能按合同履约,导致该项目资金不能保障后期施工建设,达不到交房条件。目前开发商金麟房产与施工单位青岛建工因复工协议条款问题,各执一词,始终未达成一致,致使无法开工建设。高新区房产局在调度现场施工进度时,金麟房产配合态度差,多次约谈其负责人时,其一直推脱不予见面。 高新区房产局多次对临沂市金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尽快解决金麟嘉园项目延期交房问题的通知》,督促其尽快交房,金麟房产分别于2015年8月31日、2016年1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承诺达到交付条件,均因开发商资金落实不到位,未能实现。期间多次协调开发公司和施工单位,并对多次约谈亿利达集团副总张云梓、金麟房产项目负责人薛小伶及施工单位负责人韩广典,协调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间矛盾,督促施工进度。2016年11月1日同双方协商出2套方案,因开发商实际控制人不同意,未能达成一致。自问题发生以来,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多次邀请亿利达集团董事长薛永文来我区面谈,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能见面。 2016年8月29日,高新区房产局向市房产局开发办专题汇报金麟嘉园项目延期交房情况,请求市房产局给予协助处理,市房产局已出面协调。2017年3月17日,高新区房产局再次到市房产局开发办专项汇报金麟延期交房一事,市开发办表示近期将约谈金麟房产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工交房。 近期,经积极协调,施工单位青岛建工集团表示将自行垫资,对后期剩余工程进行施工,同时其法务团队正在收集相关材料,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计划向法院申请保全,待法院批准申请后,再对剩余其他工程进行施工。现金麟房产已缴纳了市政自来水和市政用电配套费用,目前正在协调现场水、电施工,但暖气、燃气及室外园林绿化工程还无施工计划。 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已在高新区法院就金麟嘉园项目延期交房问题提起诉讼,并进入司法程序。高新区将继续关注协调该项目后期开工建设问题。

  【网民留言】

  春天来了天气渐渐的暖和了起来,反映了无数次的供暖问题,还是没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怡景新苑小区建设时,其对应的供暖企业为盛能热电厂。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供暖的相关费用,建设并开通了供暖设施。自2006年10月该小区投入使用以来,小区由盛能热电厂正常供暖。但2008年2月22日,盛能热电厂因政策等方面原因停产,同时停止了向怡景新苑小区供暖,但该厂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来解决该小区的后续供暖问题,致使该小区的供暖被终止。 自2008年起,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临沂市恒信物业有限公司就积极向供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问题,并请求给予协调恢复该小区的供暖。2011年市住建局供暖科接手协调怡景新苑小区供暖问题,并多次到怡景新苑小区现场调查。经协调,蓝天供热公司同意向怡景新苑小区供暖,但需重新缴纳开口费(45元/㎡,总额约1000万元),同时该小区的二级管网和换热站也必须进行改造(因原盛能热电厂采用蒸汽供热,而蓝天热电采用高温循环水供热,须将小区的二级管网及换热站进行改造,经蓝天供热公司初步测算,改造费用约需300万元)。为解决上述费用问题,市住建局曾协调市财政局免交开口费,但未能成功。小区物业公司在2011年曾向小区业主进行调查,是否愿意缴纳开口费和改造费,业主认为不应缴纳上述费用。2016年11月市住建局再次协调蓝天热力公司,该公司仍然表示要首先解决上述费用问题,小区物业也再次征求业主意见,但业主也仍然坚持不应缴费的意见。由于这些费用没能落实,致使该小区的供暖一直未能恢复。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正在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已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统一协调调度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商定解决方案。拟协调免交1000万元的配套费;300万元的改造费由市财政给予解决,如不能全部解决,剩余部分可考虑由业主集资缴纳,争取在2017年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临沂市莒南县文疃镇在编教师,关于我镇教师积金拖欠问题,严重影响教职工的生活。我镇公积金2013年12月开始停缴,这种情况再莒南县非常普遍。希望领导能关注教师的诉求,关注教育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莒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莒南县文疃镇是省级扶贫工作重点镇,镇财政收入总量很低。由于近两年职工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加上校安工程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所有收入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行和社会保障,因此自2014年1月起住房公积金出现了拖欠现象。对此,我们感到非常的抱歉。现每月工资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已全部专款存储。文疃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了联席会议,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尽快筹措资金逐步予以兑付。现正积极筹措资金,争取2017年底补缴所拖欠的住房公积金,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山东,物业,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