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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权威解读国务院就业创业新政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5-17 09:55:3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下发之后,国务院各部委陆续对国务院就业创业新政开展宣传解读。今天,先来看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的解读。

  职业能力建设司解读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就业质量的根本途径。近年来,职业培训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9875万人次,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人力资源市场技工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职业培训与经济转型升级不适应、不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劳动者参与培训的意愿始终不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都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对职业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人力资源市场未来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必须积极推动与经济转型相适应的培训转型,通过培训升级释放更多人才红利,更好支撑经济升级。

  一、职业培训必须聚焦需求,增强有效性。职业培训必须跟着市场需求的指挥棒转,市场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岗位需要什么技能就培训什么技能。这样的职业培训才能受到市场欢迎,劳动者的满意度、参与度才可能提高。职业培训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研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加强对未来人才需求预测,拓展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新产业培训内容。同时,要深化技能提升永无止境的理念,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此,我们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二、职业培训必须聚焦重点,增强精准性。职业培训必须适应重点人群特点,提供精准服务,并且要采取灵活的组织方式,努力提高机构和劳动者参训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为此,我们提出在现行直补个人补贴方式的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补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为适应新技术发展和青年人的特点,灵活设定培训时间,我们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提出支持培训机构开发数字培训课程,支持平台开展网上创业培训等方式。

  三、职业培训必须聚焦转型,增强创新性。2016年5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视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明确指出,经济转型期职业培训也要转型,要加大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推动发展转向更多依靠人力人才资源和创新上来。为此,我们提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加速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职业培训必须聚焦企业,增强激励性。企业是用人主体,也是开展职业培训的重要力量。为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职工在能力提升后能够留得下、稳得住,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我们提出确保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失业保险司解读三项有关内容

  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内容的解读。

  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这一政策的实施,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首先是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围绕发挥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发挥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在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职工获得更高技术等级或一专多能,增强就业稳定性,提高岗位转换能力,降低失业风险。

  其次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行这一政策,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激励引导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职工提高自身技能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再次是与现有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政策形成完善链条。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转岗职工等开展免费职业培训行动。目前财政就业促进资金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两项予以补贴。通过实施这一政策,可以使失业保险基金与就业补助资金形成互补,实现对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全覆盖。

  二、关于“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钢铁煤炭煤电行业企业,要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有关内容的解读。

  钢铁煤炭煤电行业企业去产能任务较重,需要安置职工较多,针对这部分企业暂时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等原因而享受不到稳岗补贴的实际情况,文件通过适当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现有50%补贴标准等措施,加大对钢铁煤炭煤电行业企业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稳定就业岗位功能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三、关于“对防范失业风险中提高稳岗补贴标准、阶段性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有关内容的解读。

  通过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大趋势研判力度,及早发现潜在的失业风险。指导各地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在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时,细化稳岗补贴、阶段性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等措施,化解失业风险。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解读两项内容

  一、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创业”有关内容的解读。

  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双创”项目技术较新,力量较强,层级较高,是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对于推动“双创”战略和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其中创新子项目支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特别是新近回国的青年人才创新项目,推动产生一批创新成果,为我国转型发展提供动力,为留住人才提供事业保障。创业子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创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办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形成支持留学人员企业的政策和投资导向。

  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是我国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的体现,有利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将为列入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政府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永久居留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加快办理。

  二、关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比照认定”有关内容的解读。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要求要不断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通过比照学历认定、完善评价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等措施,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能够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进一步增强各类人才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晓雅
标签:新政,人社部,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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