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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贪腐缘何屡禁不止

来源:西南商报 发布时间:2017-08-10 09:21:4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一起村官索贿、受贿案。灵武市郝家桥镇某村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马国庆,因牵扯一起行贿案,前脚刚被纪委约谈,后脚便公然索贿,虽然受贿数额小,但因索贿性质恶劣,灵武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马国庆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8月8日《澎拜新闻》)
  贪财而取危,贪权而取竭,这位村干部就倒在贪字上。马国庆作为一名党员,当上村支书,就应带着村民共同致富,而他却想方设法不断“充实”自己的荷包,多次索贿、克扣工程款,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近年来,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官”渐成腐败重灾区,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坊间曾有如此形容“村官非官权不小,房产山集豪车跑。敢问贪腐何能尔?监管盲区硕鼠闹。”或许这样的言论过于片面或是太过武断。现实中,大部分村官都能恪尽职守,也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只是少数的“害群之马”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有的到处伸手索贿,等“村官”违法违纪案件比比皆是。
  “蝇贪”、“微腐”,特点是“微”,涉贪群体是基层干部、基层办事人员,职位不高,每次贪占的数目不算高,吸血不多,但往往是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嗡嗡乱飞,叮咬不断。侵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破坏的是群众获得感,损害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蝇贪”之害不容小觑,否则,难保久而久之就聚沙成塔,蚯蚓变成蟒。
  一些廉政专家表示,基层“微腐败”现象是基层治理机制运行不畅的一种表现。基层党员干部被赋予的职能与可供调度的资源之间并不均衡。同时,基层党员干部看似受到多重制约,包括从上而下的问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但由于职务较低、人数众多,实际极易处于监督的“飞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因此,必须重拳出击,坚决打赢基层反腐这场攻坚战
  “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治理基层贪腐,首先须加大惩治力度,利用好党纪国法这把戒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绝不留情,;其次需健全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做到权力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基层之贪”没有制度上的漏洞可钻。(王云伟)
  原标题:基层干部贪腐缘何屡禁不止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基层,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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