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深圳困难群体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今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结合实际,下调深圳困难群体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重疾补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从1万元降低至2000元,报销比例从70%上调至80%。“考虑到对其他重疾补充保险参保人的公平,待遇调整增加的支出不纳入重疾补充保险承办机构支出核算,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另行支付。”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介绍,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7月起,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均由市民政部门统一办理重疾补充保险缴费手续,无需个人自愿申请,保费由政府财政承担。2017医保年度此类参保人员有4836人。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5年4月试行建立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自愿参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的二次报销及重疾药品目录费用报销。随着参保人对重疾补充保险制度的认可,参保人数逐年上升,2015至2017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自愿参保人数分别为486万、504万、625万。截至2017年6月,已有24649人享受重疾补充保险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74亿元,其中个人享受的最高金额为73万元。(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庄庆发)
原标题:深圳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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