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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国务院@你,别错过本周7件民生大事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9-03 09:12:35

  迈进九月,让你惊喜的不只是国内长途费和漫游费取消了,还有这些民生大事。

  1、我国将推广一批具备复制条件的支持创新改革举措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将目前比较成熟、已具备复制推广条件的若干项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内实施,绝大部分推向全国。主要包括更有针对性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高层次或紧缺人才,拓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渠道,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2、确定促进发展的措施 推动健康服务业迈大步

  8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要求,要增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紧迫感,研究制定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纲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卫生计生委要牵头尽快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加大医疗、护理、康复等短缺人才培养力度,注重利用社会力量补齐健康服务短板。财税部门要抓紧研究调整社会办医疗、养老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3、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北上广等13城带头

  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试点预计将在2020年年底之前结束。试点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出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4、2020年底前我国工商保险基金全面省级统筹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在省(区、市)内做到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统一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其他地方也可以在省级建立调剂金,由市(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例上解到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地)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缺口。

  5、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方降1角 企业年直接肩负70亿元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每年约700亿立方米,以此测算,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如果考虑对市场化定价天然气的带动影响,占国内消费总量80%左右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都有望降低,降价总额可达160亿元以上。

  6、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明年底将基本完成改制移交

  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六部门近日联合制定和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企业办教育机构、医疗机构集中管理、改制或移交工作。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对其举办的普通学校(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普通高校等)移交地方,继续由国有企业举办或为主举办的医疗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集中运营管理。

  7、义务教育三科统编教材9月1日起全国使用

  教育部统一组织新编的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将于9月1日在全国投入使用。根据三科教材统编统用、3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2017年秋季学期,全国所有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统编教材,2018年覆盖小学初中一、二年级,2019年所有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原标题:全是好消息!国务院@你,别错过本周7件民生大事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国务院,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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