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观点

突出基层治理 宣战深度贫困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7-09-12 09:03:06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深度贫困地区要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就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基层的治理关系到这场战役的成败。必须突出基层治理,才能为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是这个时代的主题,一些基层组织把创新当作应对政策落实的法宝,事事都求创新,殊不知执行力有时比创新更重要。脱贫攻坚工作,国家有针对不同群体的惠民政策,有不同层面的扶持资金,有各种智力帮扶措施,而且从中央到地方还明确了主体责任、路线图、时间表等,可谓是逻辑清楚、职责明确。此刻,对基层组织而言,让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落地生根,抓执行力建设是重中之重,只有做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将各类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才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才能真正带领群众致富,才能摘去深度贫困的帽子。因此,必须突出抓好镇、村(社区)组织建设,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村民委员会作为村级自治组织,是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组成人员虽然由村民选举产生,也代表了一定范围的村民的意志。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村干部往往独断专行,少数几个人说了算,在处理村里事务中,往往不尊重规律,不听取基层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存在家族利益至上和贪腐现象,以至有的村民不愿配合党委政府的行动,将一些惠民政策的实施视为村干部敛财的机会或从中收益了好处。这些都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害,因为真正贫困的往往是村里的“弱势群众”,惠民政策来了,没有人组织,他们是无法实施的。今天为什么总有那么一些人信访不信法,这与日常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随意性有很大的关系。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必须强化法治治理,让法治的理念深入人心。一种观念的树立,一种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要多形式宣传法制教育,让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让群众的法治的理念来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行为。要让法治观念成为约束村委会干部行为的准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要严肃查处一批田野里的“苍蝇”,让村干部纯洁起来;二是要强化法治宣传,让村干部懂法、村民信法、村民议事机构依法;三是完善村民议事会制度,让村民议事制度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
  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是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统筹协调的重要抓手。当前的脱贫攻坚政策很多,因为来自不同的实施主体,在工作推进中,出现了若干支攻坚队,既浪费了人力,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因此,要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统筹,充分发挥合力作用,避免各自为政的局面,才能更好的攻坚。
  总之,突出基层治理,理顺基层管理的关系,既有助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提升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付小海)
  原标题:突出基层治理 宣战深度贫困

责任编辑:王婵
标签:基层治理,扶贫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