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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财政下达今年促就业资金11.6亿元

来源:新疆网 发布时间:2018-01-04 09:05:18

  自治区财政厅已下达今年促进就业资金11.6亿元,企业吸纳就业、求职技能培训、高校生创业等均可获相应补贴。这是记者1月2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的。

  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厅已提前下达各地、州(市)2018年就业补助资金11.6亿元,以进一步提高2018年度各地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的完整性,主要用于保障各地落实今年各类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等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这位负责人解释,在“社会保险补贴”中,依法注册成立、按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补贴的驻疆各类企业,均可申请“先缴后补”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新疆户籍城乡劳动力”,各类企业可申请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全额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也可申请上述社保部分的全额补贴。以此鼓励驻疆各类企业更多吸纳新疆籍劳动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3年。

  另外,参加培训也可获财政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中,企业新招用新疆籍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进行岗前培训并且员工取得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的,可获得就业地财政部门拨付最高每人1800元/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在岗职工参加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培训,培训合格并继续被企业聘用的,分别可获每人1000元、1200元、1500元的一次性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

  对于困难家庭应届毕业生求职,财政也将予以补贴。目前,自治区财政支持的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范围,为父母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或已获得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同等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在就学地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记者江斌伟)

  原标题:自治区财政下达今年促就业资金11.6亿元

责任编辑:王晓雅
标签:新疆,就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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