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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村改居社区新建养老中心最高奖100万

来源:昆明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12 09:35:33

  11日,记者从昆明经开区民政局获悉,《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已出台。今年,昆明经开区明确,要拿出“真金白银”支持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除了对新建、改建的项目给予“以奖代补”外,对运营较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还将给予运营补助以及补助中心聘请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

  出台4项扶持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方式、运营管理模式等内容,并提出了4项扶持政策措施。一是对新建的村改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以奖代补”建设补助,改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城市社区新建、改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租赁、购置、装修及设施配套等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二是对已建成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社区老年人人数,结合运营管理考核,每年给予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运营补助。三是对户籍在本区的特殊困难老人、高龄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和300元三个档次,实行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补助。四是对公建公营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社区老年人人数,按照3-7名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核拨管理人员经费补助。

  为规范完善居家养老中心的运营管理,还配套制定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对助餐服务补助的核拨、资金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从日常监管、基础指标、服务活动、问卷调查及一票否决等5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运营资金的补助程序。

  已建成7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洛羊街道大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昆明经开区较早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3年社区完成城中村改造后就筹划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7年,在社区的努力下,中心又完善了老人的用餐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办起了食堂。60到69岁的老人每月200元,70到79岁的老人每月100元,80岁以上老人免费用餐。

  阿拉街道清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在2017年敬老节到来前正式建成投入使用的。中心设有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康复室、娱乐室、休息室、老年大学、餐饮服务区等,以及小广场、休息亭、体育器材健身场等设施。住在清水社区的老人王加茂高兴地说:“以后养老有好地方了。”

  自2012年起,昆明经开区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启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农村幸福院4家。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构建养老、孝老、敬老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新要求,昆明经开区完善制度规范、明确扶持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逐步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组织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昆明经开区提出,至“十三五”末,要实现60%以上的村改居社区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的目标,并力争打造示范点3到4处,努力让辖区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原标题:村改居社区新建养老中心最高奖100万

责任编辑:万婉
标签:昆明,社区,养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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