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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五项制度”规范城市社区党建管理

来源:吉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8-03-22 11:13:58

  通化市积极探索创新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管理有效模式,建立城市社区党建“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建立“四项清单”制度。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建立“四项清单”制度,推动街道社区与驻街区单位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全市共吸纳78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共驻共建,吸收289名有代表性的驻区单位党员干部担任兼职委员,累计投入资金物资达518万元,向群众开放活动场所181处,协调解决问题586件。

  推行党员积分制度。由社区党组织记录在职党员开展服务情况,并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量化为奉献积分,进行盖章认证。根据年度积分情况,通过赠送书刊、颁发证书等形式给予奖励,调动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积极性。目前,全市2.3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累计开展志愿服务6872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8473件。

  完善自治协商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推动居民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采取社区党组织牵头,物业公司、包片干部、业主委员会、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模式,充分调动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去年以来,共对262个老旧散弃小区761栋楼进行综合整治,惠及居民群众17.8万人。

  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列为党建责任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坚持述职考核与日常掌握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客观分析评价。从2017年市县两级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来看,已全部纳入述职和点评范围。

  实行奖惩激励制度。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和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适当给予倾斜,激发干事创业持久活力。问题突出的,要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去年以来,已对15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杨一 于晓凡 记者王博浩)

  原标题:“五项制度”规范城市社区党建管理

责任编辑:罗婷
标签:通化,五项制度,城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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