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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开展新型养老保险试点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8-04-18 09:35:13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制度基础好的又一重大制度,允许个人设立养老账户,自主选择投资,真正实现个人账户制。

  《通知》规定,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是由纳税人指定的、用于归集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收益以及资金领取等的商业银行个人专用账户。该账户封闭运行,与居民身份证件绑定,具有唯一性。

  《通知》指出,对于个人缴费适用税前扣除,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缴费额。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缴费额。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

  对于个人养老账户的资金,《通知》赋予个人投资选择权,鼓励保险、基金、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参与。要求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根据试点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记者周芬棉)

  原标题:五部委开展新型养老保险试点

责任编辑:王晓雅
标签:五部委,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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