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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必须遵循法治逻辑

来源:晶报 发布时间:2018-04-26 09:31:08

  社区治理关乎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本期“开腔”以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世纪春城小区和书香门第上河坊小区的社区治理为样本,诠释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如何遵循法治逻辑实现良性互动。

  搭建平台 化解纠纷

  随着权利意识的高涨,业主与物业方之间的利益博弈将成城市生活常态。而发生在世纪春城小区的故事,说起来则是“意味深长”。

  早在2014年12月24日,就有媒体报道该小区开发商违背业主意愿,将正在使用的小区会所强行更改为幼儿园,业主与开发商闹得不可开交。“积怨”在前,决定了双方的信任链条并不那么牢靠。

  今年1月9日,有业主在网上发帖称,物业管理方在近日送给业主的一份特别声明中,捏造事实,肆意诽谤多名业主,制造不稳定因素,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该帖还透露,最近业委会即将换届,上一届业委会勾结物业方大涨物业费,业主与上一届业委会、物业方闹得很不愉快。

  这是一份条理非常清晰的网络陈情。既有对物业方的“指控”,又介绍了矛盾根源,还明确地向相关部门表达了“介入调查”的诉求。

  发生在该小区的网络舆情很快就转化为大众媒体的报道。1月12日,深圳都市频道《直播深圳》栏目以“物业费要涨价 业主褒贬不一”为题进行了报道。该报道注重报道平衡,列举业主、物业、政府部门等各方说法。1月19日,一家广州的纸媒也报道了此事。该报道倾向性比较明显,基本反映出业主对物业方的不满,比如停车难,外来人员随意出入,没有监控设施,垃圾清理不及时等。

  在矛盾纠葛难解难分、僵持不下时,当事各方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民治街道物业办。物业办虽然只是基层政府的一个最基层的部门,却代表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代表了执政为民的导向。

  在介入此事的过程中,民治街道物业办一方面对部分反对上调物业费的业主强调,根据特区物管条例,业委会有权召集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可以投票行使权利。另一方面,当业主之间存在较大分歧,现任业委会任期届满,无法正常开展业主大会工作时,物业办又同意暂缓召开业主大会,建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后,再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费上调事宜。后来,物业与业主各让一步,双方同意物业办的建议。

  民治街道物业办秉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搭建沟通平强,协调分歧、化解纠纷,促进了矛盾各方的“良性互动”。

  及时介入 守护程序

  世纪春城小区的事情刚刚平息,民治街道辖区内的书香门第上河坊小区,也发生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

  和世纪春城事件一样,该事件的舆情也是在网络上激活。今年2月5日,新浪微博网友发帖称,“民治街道书香门第上河坊小区物业不经过业主同意,擅自在小区建设立体停车库,还有王法吗?”

  2月11日,又有新浪微博网友发帖曝光此事。该帖认为小区根本就没有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必要,并质疑物业方有关停车卡的制度安排。在其表达的5点诉求中,关键一点是物业方没有经过可行性论证,没有进行充分调研,缺少征求业主意见的程序环节。看得出来,这位网友是舆情事件中的核心利益关切人,其诉求表达层层递进,逻辑清晰、有理有据,抓住对方软肋,一击而中。

  与此同时,大众媒体也开始关注此事。3月10日,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和《我来帮你忙》两个栏目分别报道了此事。前者采访了业主方,物业方拒绝采访。后者又采访到物业方,给物业方提供了畅所欲言的平台。同一频道两个栏目互相补充,也是相得益彰。

  网上的帖子及媒体的报道,使舆情持续保持火热状态。据相关部门统计,事发两个月内,各网站、移动客户端转载105条,微博信息29条,论坛帖文11篇。众多网友参与讨论,有的认为物业建立体停车库另有所图,有的认为物业方管理不善,建设立体停车库侵害了业主利益等。

  越是舆情高涨,越是检验基层政府回应舆情的能力。民治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在得知舆情后,第一时间介入事件的处理进展,召开协调会,让双方面对面交谈,各自表达诉求。通过沟通,业主理解了物业方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初衷。这些年,深圳相关部门努力探索,通过建设立体停车库缓解小区停车难的困境。推行停车场立体化是深圳未来停车场建设的大方向,周边小区也有成功的实际案例。因此,物业的出发点还是为了小区居民的福祉。同时,物业方也意识到,没有经过充分调研,没有取得业主“授权”,就擅自向相关部门报备,确实存在程序瑕疵。

  民治街道办召开的协调会,避免了网络喊话造成的疏离感,使双方重建人际交流的互信感。最后,物业方表态,同意撤销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备案,守护了程序的价值。

  法治逻辑 必须遵循

  两个案例,一个关涉物业费上调问题,一个是建设立体停车库问题。前者,双方沟通困难,都对对方产生误解,民治街道物管办促进双方协商,既主张权利,又适当妥协、退让,最后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方案。后者,虽然物业方面出发点很好,但存在程序瑕疵,引发业主不满。最后,也是在街道办的协调下,物业方面撤回了原方案。这两个案例表明,社区治理既不能不管不问当聋子哑巴,也不能简单地当“和事老”,而是有所为而又不乱作为,是履行好裁判员的角色。

  有意思的是 ,这两个案例都被一家市一级舆情机构当作了舆情分析素材。在对其舆情应对能力评分时,笔者都给了高分。给高分的理由,就是作为基层政府部分的民治街道办,在回应舆情时始终遵循法治思维、法治逻辑。

  比如,在处理世纪春城小区上调物业费一事,民治街道办物业办谨守了权力边界,履行好了裁判员职责,坚持只有业委会召集的业主大会才能决定小区事宜,使双方的博弈回归到法治轨道,通过博弈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业主的家园意识。而书香门第上河坊小区立体停车库风波,民治街道办相关部门也是在第一时间对事件走向进行了介入和引导,不仅促使双方达成都可接受的结果,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事件,使双方都能认识到法治的价值和意义。业主们在今后的维权活动中更加遵循法律,物业也会吸取教训,尊重业主权利,尊重程序正义。

  话头:

  梨视频报道,东莞一名男子在抢夺女子手机后,暴走了40000多步。当失主打电话想出1000元钱赎回手机时,男子立即答应,还表示不要钱,他说想以此来减免罪行。男子抢手机后暴走40000步,不如立即投案自首。不少地方公安的官微转发这段视频时,都有“何必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评语。

  喊话:

  警方还是应按投案自首处理。人性、良知短暂迷失,迷途知返,在自首前出现“时滞”和延宕,完全可以理解。警方既要批评教育,也不能让他留案底。社会的宽容和善待,就是对他回归良善的最大激励。

  话头:

  澎湃新闻报道,针对网传“湖南衡阳市衡东县新塘欧阳海小学校长罗某初步招供睡了20多名小学女生”的消息,衡东县委宣传部章姓副部长4月8日回应称,目前公安和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罗某系欧阳海小学负责人,非校长,目前罗某已被当地公安刑事拘留。

  喊话:

  玩这种文学游戏有意思吗,既然是负责人,不是校长,不是书记,难道又是“临时工”?

  原标题:社区治理必须遵循法治逻辑

责任编辑:黄文
标签: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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