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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工作清单”迈出重要一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8-10-22 10:11:16

  “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对岸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梁鼓劲如是评价刚拿到手的“工作清单”。它是由广东省民政厅新近印发的《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下称《目录》)。《目录》厘清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制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应取消和禁入的事项清单。

  《目录》可谓基层工作参考书,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负面清单”,即村(居)委会不应承担的职责,比如村(居)委会不得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建、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除此之外,还对一些日常事务做出了规范,比如不应由村(居)委会出具的50多种证明,包括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失业证明、各项遗失证明、在家跌倒证明、各类收入证明、孤寡老人证明等。

  可以想象基层干部拿到这样一份“工作清单”时的心情,它针对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实,大凡在基层工作,日常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工作人员,想必都希望有这样一份“工作清单”。它意味着基层工作权责更加明确,有了它,以往那些被无故塞给基层的事务,终于有底气有依据地把它们退回去。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5+2”……很多人熟悉类似的吐槽,它针对的是基层繁琐的工作。作为行政体系“末梢神经”的角色,它们是距离民众最近但工作却很全面的“衙门”,各种“规则”在此汇聚。不过,这还只是其次,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哪些属于基层工作范畴一直缺乏统一规范,工作人员日常只能疲于应付,于是便有了基层减负的呼吁。

  这份《目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难题。当然,也有人担心,目录只是写在纸上,万一其他部门还是把额外事务塞过来该怎么办?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它提醒,严格执行《目录》规范,应该纳入考核和问责程序,而不能像过去全国多地出现的派出所案例那样,工作人员把事做了,顺便书面批评了把工作塞给自己的人或部门。舆论反响很大,但不足以构成惩戒。

  基层减负并非小事,它其实涉及治理现代化这一宏观议题。像“工作清单”这种做法,是从技术性角度入手,即通过梳理基层权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层负担。这是否就意味着基层负担过重的问题就此得到彻底解决?基层压力主要是因为权责不明继而使得基层承担了很多不该承担的工作,还是目前基层本身就负担很重?从日常生活体验看,恐怕这两种因素产生的影响都不小,新闻报道经常提及基层遭遇其他政府部门踢皮球。与此同时,根据民政部相关负责人的解读,我国社区治理还存在“政府部门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缺乏组织化渠道”等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基层减负还必须做更大的文章。技术性手段只是治标,创新社会治理才是治本。

  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正式印发,作为首个国家层面的城乡社区治理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治理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广东落地的“工作清单”本质上是对基层存量工作的一次梳理,顺着这样的思路,不妨深入审视这些“分内之事”,以基层治理的高度,从中挖掘优化与创新空间,相信会有更大的收获。

责任编辑:张雅
标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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