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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怨无悔 献身公益 ——记淄博市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江敏事迹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9-04-11 17:41:20

  江敏,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敬老志愿者;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妇女观察理论研讨会会员;中国老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会员;被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授予淄博市“城管爱心大妈”公益形象大使、被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为“计生爱心大妈”公益形象大使。被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聘为“志愿服务导师”;她作为一名淄博市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十大孝子和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典范,1996年参加志愿服务至今,以实际行动践行“帮天下儿女尽孝,替天下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无怨无悔的献身于公益事业。2010年为淄博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她作为淄博市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十大孝子,作为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发起人之一,发起并成立了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在她的影响下,全国各地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纷纷加入到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中来。先后成立了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淄博市爱心大妈志愿服务中心、淄博市弘德空竹俱乐部、淄博市唱响中国梦志愿服务艺术团。“爱心大妈"城管志愿者队伍,“爱心大妈"计生志愿者队伍等23队伍。她先后垫付6万元帮残疾、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打官司,新闻媒体以题为《垫付六万元帮人打官司》报道了她为素不相识的人维权的感人事迹。她的事迹先后被全国、省、市各大媒体以题为《老年人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无怨无悔的选择》、《弱势老年人们的干闺女,播撒爱的法律使者》、《名利放身后,公益在心中》、《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维权》在显著位置进行长篇报道,二十三年来她取得的成绩以及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和社会价值,赢得了社会、领导的赞誉和肯定。她先后被授予全国首届优秀敬老志愿者;全国优秀文艺志愿者;中国社区好人;中国社区凡人善举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山东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淄博市首届十佳好市民;淄博市首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淄博市首届十大孝子;淄博市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淄博市十佳最美敬老志愿者;淄博市敬老志愿服务模范人物;淄博市首届十佳环保人物提名奖;振兴淄博“五一”劳动奖章;淄博市五星志愿者;淄博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个人;淄博市服务明星;淄博市建功立业标兵;淄博市三八红旗手等20余项荣誉称号,其事迹编入淄博市首届《道德楷模》一书。

江敏被聘为淄博市“计生爱心大妈”公益形象大使

江敏被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聘为“志愿服务导师”

  (一)付出不懈努力,为使更多人获得法律援助和心理援助

  1996年参加志愿服务以来, 她为10万余弱势群体送去法律援助,经她接手的1000余起重大案件,无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依法为3万余名老年人、弱势群体争得了合法利益。组织法律讲座400余次,无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000余起,为20余所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免费担当法律和心理援助顾问。她撰写了《关于涉老、涉残、涉幼、涉妇维权、心理援助和如何开展志愿服务》等500余篇文章,为5万余名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空巢老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在她的组织下,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常年为社区70余万老年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关爱帮扶等200余个志愿服务项目。

江敏被聘为淄博市暨张店区“城管爱心大妈”公益形象大使

  她二十三年如一日,作为一名敬老志愿者免费5万余名行走不便的空巢老人、残疾人上门代办老年证,免费为20余万失聪老人发放黄手环;无偿为他们送去法律援助、心理援助等志愿服务。为弱势群体建立了一条法律、心理援助宣传和服务的“快车道”。二十三年来,她始终在探寻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维权之路,重视理论性与实践性、典型性与普遍性、机构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切合,并将中国的现实性与事业的创新性紧密结合。她撰写的《法律援助民事案件诉前和诉后调解工作的探讨》提出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诉前和诉后调解结案的独特见解,避免了弱势群体因交不起诉讼费打不起官司和赢了官司输了钱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有效的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学、心理学和政府、民间法律援助融为一体的公益维权之路。

  (二)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是一次爱心的奉献

  江敏办公室的四面墙壁上满满的挂了24面锦旗,由于送的锦旗太多,有的无法上墙,只好卷起来放在柜子里。这一面面锦旗的背后都代表着一份感情,每一份感情的背后都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都凝聚着她的一次爱心的奉献。

江敏到100余个社区提供法律援助和讲座

  她曾承办某镇硫璃厂96年因单位破产拖欠242名农民工46万元工资的案件, 拖欠工资长达9年之久。她承办后,不分昼夜的工作,步行十几里挨家挨户到242名农民工家中宣传法律知识和调查取证,她嗓子哑啦,说不出话来,脚磨起了血泡,手脚冻的又红又肿,顾不上饥肠辘辘,只为及时解决和掌握本案的确凿证据,不辞辛苦的奔波,最终以实际行动感化了242名农民工。在诉讼过程中,242名农民工拿不出高昂的诉讼费,她毅然从自己不多的积蓄中拿出两万元为他们垫付诉讼费。在承办过程中,承包头和对方当事人多次以打电话、写信等方式恐吓她,想让她放弃本案的代理,但她不惧危险继续代理到案结为止。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长达4年之久的诉讼之路,在她的努力下,242名农民工全部拿到了拖欠9年之久的“救命钱”,农民工代表落泪向江敏下跪表示感谢。新闻媒体以《用法律为民工撑起保护伞》、《依法为民工讨回救命钱》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江敏几十年如一日结对帮扶20名瘫痪老人

  她代理的陈某等三位30余年高位截瘫空巢老人维权一案让她至今仍记忆忧新。他们于1975年7月井下时发生事故,被砸伤,造成下肢高位截瘫终身残疾,单位三十三年来因种种原因,一直没给三位老人解决工伤待遇,三位高位截瘫残疾老人欠债累累,无法生活下去。为了给他们讨回公道,江敏不辞辛苦,四处奔波,自费前往远在40里外的淄川区进行调查取证。此案已经三十三年,最终以诉后调解为陈某这三位下肢高位截瘫残疾老人讨回了公道。陈某等三位老人给江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并感慨的说:“政府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可以安度晚年了”。新闻媒体对本案分别以《三位老人30年工伤纠纷案得以解决》和《为三位残疾老年人送去法律援助》为题报道了其典型案例。

  她代理的七旬老妇为赡养费状告子女,江敏以实际行动最终感化了七旬王女士的孩子们,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孩子们自愿支付抚养费并向老人道歉,全家人和好如初,她经手这样的案件还有太多太多。

  (三)孝行天下,构建和谐社会

  二十三年来,经她承办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70%以上的是家庭纠纷案件,其中有一部分是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她在代理过程中,在及时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也解决家庭矛盾纠纷,为千家万户宣传法律知识,避免了因家庭矛盾的激化导致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家庭和谐才会社会和谐。江敏认识到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龄社会目标,光靠自己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2010年她作为成立淄博市关爱帮扶老年人协会的发起人之一,在她的影响下,截止目前,协会在淄博市建立了关爱帮扶志愿服务工作站1651个,发展敬老志愿者37万人,协会分别成立由记者、律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治"未病"调理师、医师、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养老护理员、社工、出租车司机、公益企业、老年人、在校大、中、小学生、"爱心大妈"城管志愿者、唱响中国梦志愿服务艺术团、"爱心大妈"计生志愿者、市弘德空竹俱乐部等23支来自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队伍,根据职业、特长等优势,常年为老年人和弱势群体开展特色化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协会作为志愿服务品牌,先后在全国、省市多家媒体报道,协会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一致认同。为淄博市创建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老龄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会长傅双喜将军为江敏题词

  (四)名利放身后,公益在心中的爱心学者

  二十三年来,她撰写50余万字的调研论文和文章,其中500余篇文章和论文在全国、省、市刊登。她先后4次作为中方专家代表参加国际研讨会并作重要发言,得到了中外专家的认同。在工作之余开展对参政议政工作的调研工作,她撰写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和《关于推进社会化养老工作的建议提案》等提案,都得到了及时落实。她撰写的《空巢飞新燕、孤老有亲人》、《退休后如何培养兴趣爱好、预防和减少心理疾病的发生》、《关于城区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探讨》、《浅谈如何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浅谈如何搞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浅谈如何搞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浅谈如何搞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对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探讨》、《关于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探讨》、《弱势群体状况分析及法律援助的作用》、《民事案件诉前和诉后调解工作的探讨》等论文在全国刊物刊登并多次荣获一等奖。她撰写的题为《做困难群众的娘家人》的文章在《淄博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她用自己的知识、热情和奉献精神为弱势群体铺洒了一片阳光,用自己的力量为淄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孝行天下、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努力,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孔峤峤
标签:江敏,淄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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