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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措并举培育“家门口”的社区社会组织

来源:文汇报 发布时间:2019-05-26 09:46:25

  与居民面对面直接对话,了解各种实实在在的需求后,量身定制最适合的服务项目,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贴心服务……这是上海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真实写照。
  在上海,“家门口”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已近5000家,占社会组织总数30.95%,覆盖生活服务、公益慈善、文体活动、专业调处等多种类,它们立足社区,倾力为居民提供了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家门口”的小小社会组织,发挥的作用却不小,它们日益成为社区发展的“稳定器”、社区融合的“黏合剂”、社区矛盾的“减压阀”——开展睦邻互助、心理咨询、社区矫治、司法调解等活动;在为老、助残、济困、青少年关爱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居民围绕社区公共议题和社区事务,参与决策前的协商、实施中的推进和实施后的评价;组织开展公益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生态环境等活动,小小的社区社会组织正凝聚起社会共识,日益成为社区精神文明创建的参与者、传播者和开拓者。
  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的有序运转,离不开日益健全的扶持政策和培育体系保驾护航。
  2014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扶持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能够提供专业化、社会化、差异化服务的社区生活服务类、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专业调处类等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次年,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本市社区社会组织的若干意见(试行)》,对上述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明确了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等具体措施。
  2015年,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组织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购买主体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配套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和成长空间。
  2017年,市民政局、市社团局首次发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推荐目录清单,189家社会组织榜上有名,并进行动态调整,起到良好社会效果。2018年9月发布的《上海市承接政府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版)》,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领域做了科学细分,基本涵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常见领域,以正面清单的方式促进供需对接。
  除了完善顶层设计,上海不断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平台建设。截至目前,上海已建成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40家,形成了“覆盖全面、职能清晰、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发展有序”的市、区、街(镇)三级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2018年,上海还在全国率先推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地方标准。上海还探索成立了167家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79家社区基金会,并搭建起多样化的跨界合作平台。
  此外,上海还率先将孵化器概念引入公益领域,为初创阶段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和小额补贴等支持。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4个,办公场地面积共计6万余平方米,各级政府投入资金已逾2亿元。(吴春伟)
  原标题:多措并举培育“家门口”的社区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黄守玲
标签:上海,家门口,社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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