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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1-02-26 09:24:09
  “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政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担当作为,纵深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建、共治、共享相互作用,自治、法治、德治同步发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广泛参与,在充分彰显制度优势中贡献“民政智慧”。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一张张民生成绩单暖透人心,牢记“为民爱民”理念,贵州民政持续描绘幸福底色,交出合格答卷。

  “大事有人带,公益有人管,纠纷有人解。”从2019年开始,湄潭县西河镇石家寨村通过村规民约借力“寨管家”,探索“寨管家”基层微治理模式,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为有效发挥基层管理服务功能,湄潭县创新探索出“寨管家”农村基层社会治理“3+N”新模式。“3”即镇干部做指导员、村干部做包保员、村民组长兼寨长做管理员;“N”是寨里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护林员、安全员等。“寨管家”的管理模式让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十三五”时期,贵州民政不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夯实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活力,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社区服务功能日渐增强。截至目前,全省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形成了以社区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各类专项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服务网络。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安置点设置街道办事处工作,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置街道59个;指导设立社区居(村)民委员会441个、居(村)民小组3954个;指导安置区居(村)委会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开展居(村)务公开。

  基层民主建设稳步推进。绝大多数居(村)建立了基层协商制度,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社区协商新局面。持续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工作,已命名1323个村规民约示范村。

  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撤销遵义县设立播州区,撤销盘县、兴仁县,分别设立盘州市、兴仁市,撤销水城县设立水城区,市辖区和县级市占县级政区的比例由22.73%提升到28.41%;全省乡减少86个,镇增加37个,街道增加188个,镇(街道)占乡级行政区划79.13%,比“十二五”末提高了8.4个百分点,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贵州省民政厅)

  原标题:贵州民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责任编辑:黄雪莹
标签:社区治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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