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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探索社区养老服务制度 推动社区养老事业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4-09-04 08:30:36

  (中国社区网整理报道)国内现在有很多养老模式,如度假式养老,学习式养老……养老越来越成为一种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甚至是难题,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队伍等多方力量共同发力,为养老事业提供更全面、丰富的支持。

  四部门:2020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近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的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促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通知》要求,要根据养老服务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地方实际情况,重点选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

  《通知》强调,要健全监管机制,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养老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机制,加强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政府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承接主体、编制以后年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与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服务的分类指导工作,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徽黄山:推行“新型养老服务”

  7月初,徽山路社区与城区某专业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今后,社区老人们足不出户就能通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获得家政公司提供的专业生活照料。项目推出后,前来咨询的老年人络绎不绝,获得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

  该社区昱中街道与黄山学院共同创办的全市首家社工服务机构--昱中阳光社工服务社在今年下半年开始运作。社工们应社区邀请,专门为社区老年人特别是15户"失独老人"开展社会关怀活动。不仅如此,结合正在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社区还积极组织党员和志愿者不定期送服务上门,帮助老人们解决实际困难。

  提升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物质生活的保障只是其中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徽山路社区探索实施了老年人的自我管理方式,把社区的老年活动交给老人们自己做主。社区以成立的老年协会为依托,组建了社区合唱团、跳舞队、戏曲团体、乐器小组等7支老年文艺爱好者队伍,参与人数达200余人,周一至周六每天都按照活动日程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开展活动,进一步满足了老年人日益丰富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需求。同时,针对一些老年人的需求,社区还开办了老年大学分校,开展教学、讲座、兴趣交流等活动,促进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让他们身心愉悦

  河南郑州:将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9月2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州市力争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实现平均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进一步完善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供养标准,保障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和独生子女伤残 (三级以上)、死亡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或发放护理补贴。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独生子女伤残 (三级以上)、死亡的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政策标准给予足额安排并对该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更新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补助。

  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8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居住区控规编制中,规划人口达到了5万 (含5万)人以上,应按每人0.1平方米预留养老院建设用地,可与其他公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毗邻建设;5万人以下的住宅区,通过配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解决社区养老设施需求。

  降低门槛,简化养老机构设置许可手续。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继续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责任编辑:陈静
标签:养老制度,养老服务,新型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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