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如下: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全体工作成员参加,分析和研究当前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安排本月工作,传达上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精神。
(2)学习培训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全体成员参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适时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3)请示汇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工作;对民间纠纷激化的事件、突发事件等重大社情要及时上报。
(4)联合调解制度。对涉及面较广、影响面较大,情况复杂的纠纷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完成调解任务。
(5)登记、回访、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登记簿;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了解矛盾和纠纷,调处反馈情况,掌握动态,防止再次发生矛盾。(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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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及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巡逻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