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咨询服务。
(2)负责掌握社区内劳动力资源状况及新生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的基本情况。
(3)负责掌握社区居民从业、就业及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基本情况。
(4)开发就业岗位,发布用工信息,积极开展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创造性地开展社区就业工作,特别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5)组织开展未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能考核。
(6)积极培育和创办社区再就业基地,开发公盏陛就业岗位,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帮扶工作。
(7)核实与推荐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失业证”、 “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
(8)协助落实七大类十五项扶持优惠政策,做好小额贷款、企业贷款贴息、企业实体认定、社会保险补贴等资格审查工作,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9)负责社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El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办理城镇居民、少儿医疗保险业务,协助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
(11)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2)掌握社区内各类企业用工情况,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服务。
(13)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上台阶。
(14)负责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
(15)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社区,政策,服务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对矫正对象提出、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解答和处理,推诿、懈怠的给予警告;屡次发生上述现象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到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