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救助、监护、帮扶工作,是促使社会和谐、稳定、进步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和义务活动,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孤寡老人的救助、监护工作,特制定社区孤寡老人救助、监护制度如下:
(1)要认真开展调查与摸底工作,掌握社区内所有孤寡老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
(2)密切联系孤寡老人,随时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反映孤寡老人的需求和愿望。
(3)指定专人负责与孤寡老人的联系、互助,负责孤寡老人的日常就医、看病等日常生活。
(4)逢年、过节等假目,要对孤寡老人进行看望、慰问。
(5)定期组织志愿者到孤寡老人居所慰问、看望,帮助打扫卫生等活动。(参考花北东社区制度)
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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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城镇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需求,缓解城镇社会养老压力,结合城镇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及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